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职工在工作场所发生人身伤害的,一般属于工伤,为了明确工伤等级,职工需要向当地劳动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受理后,劳动保障机构会展开调查,查清职工受伤过程,判断是否构成工伤。那么,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工伤认定终止承租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3、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的有效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5、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7、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三、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劳动保障机构受理工伤认定后,会展开调查,通过收集证据,来确定职工受伤原因,及过程等。如果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不全,或者超过申请时效,则工伤认定终止承租,劳动保障机构会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职工对此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或者发起行政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医疗事故鉴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其实少不了要进行鉴定,除了可以据此确定医护人员、医疗机构的责任外,同时也是可以作为日后赔偿的依据。但实践中,并不是......


·青开发区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
      青开发区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一、青开发区征地补偿的概念是什么?青开发区征地补偿的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1)双方当事人名称。(2)赠与使用权上地的位置、面积。(3)赠与使......


·黑社会打架斗殴砍人如何处罚?
      黑社会打架斗殴砍人如何处罚?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


·民事诉讼调解无效怎么办?
      民事诉讼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民事主体来说,若与其他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了纠纷,为了缓解司法压力,需要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先进行和......


·抢劫罪从犯判决怎么判
      最近不断有抢劫新闻播出,抢劫是一项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在抢劫案件发生后,您所关心的就是犯罪分子有几个,是否已经被捕等等。我相信如果有多个罪犯......


·被判缓刑会开除公职吗
      一、被判缓刑会开除公职吗如非行政机关任命的和不具有公共管理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被判处拘役的不管是不是缓刑,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以上处分,......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一、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有哪些由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可知,当被征收人的再审申请符合这些情形时,法院应当再审:......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
      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一、重婚者与小三分手还算重婚吗?重婚者与小三分手也可以追究重婚的刑事责任,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


·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合法吗
      一、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合法吗用人单位要求女职工签孕妇停薪留职协议书本身就是违法的,所以停薪留职协议书也是无效的。为了减少......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有效吗?出租人解除合同次承租人合同将会丧失法律效力,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