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民法总则关于法人越权内容的理解是什么?

对民法总则关于法人越权内容的理解是什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对民法关于法人越权内容的理解是什么?《民法典》完善了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制度。第61条第二、三款规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趁手,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民法典》第62条关于法定代表人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的规定。本条第1款规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如前所述,法定代表人属于法人组织体的机关,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实施的法律行为即是法人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均归属于法人承受。同理,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而发生的侵权行为,即是法人的侵权行为,其法律后果同样应由法人承担。而法人作为一个组织体,除法定代表人外还有各类管理人员以及普通员工,法定代表人之外的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关于使用人责任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所承担的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其理论依据是民法理论上关于由受利益者负担风险的学说。须说明的是,并不是法定代表人所实施的一切侵权行为都由法人负责,法人仅对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负责。判断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因执行职务”,应当采取所谓“外观理论”。所谓“外观理论”,是判断法定代表人的侵权行为是否“因执行职务”,及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是否“因执行工作任务”,共用的判断标准。另一个问题是,法人在承担责任之后能否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民法典》第62条第2款对追偿权进行了规定,即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可见法人承担责任之后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是有条件的,即须法律或者法人章程有关于追偿的规定。但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此项追偿的规定,所以在制定或修改法人章程的时候可以增加此类规定。希望给您一些启发。总而言之民法典中关于法人越权行为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该行为的认定和后续的处理有了更加具体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着相关案件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外国收养人一次能领养几个中国儿童?
      外国收养人一次在中国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被收养人是双胞胎或生活在同一福利机构的兄弟姐妹除外)。在华已经收养了一名子女的外国收养人如果还想再收......


·一、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什么?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


·内幕信息包括哪些
      内幕信息包括哪些内幕消息就是一些不宜公开的消息,只有少数人知道,但必须保密的消息。但不乏一些人散步内幕消息,随意散布内幕消息就是破坏市场的......


·反贪局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反贪局批捕程序是怎样的?1、线索受理(1)反贪局受理的案件是贪污贿赂等十二种职务犯罪案件,对于不属本局管辖的有关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


·入职时注意事项有哪些?
      入职时注意事项:一、入职登记要详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


·再婚登记时离婚证收回吗
      再婚登记时离婚证收回吗再婚时需要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同时将离婚证交回发证机关,但有的只会给离婚证上盖章或是离婚时出示,不会收回。二、再......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怎样变更?
      法定代表人被羁押怎样变更?一、法定代表人被羁押怎样变更?法定代表人被羁押是可以委托他人对公司变更的情形进行处理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
      补办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哪些材料?人们买到商品房后,会拿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记载了房屋土地使用性质,对于房子而言非常重要,要妥善......


·劳动关系概念是怎样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概念是怎样的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遗失物主要就是指物品被丢失,而这件遗失物被别看到或者捡到,并且占为己有。发现与占有是缺一不可的,不然就构不......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
      夫妻财产如何管理才公平?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