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

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社会百态是难以用语言来进行概括的,人在生活当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境。但是无论如何总是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的,不管您遇到什么事情都可以寻求政府或者是寻求法律的途径来进行解决,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有消极的态度。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
  一、在我国妻子失踪孩子归谁抚养?
  那肯定是归你这是你们共同的孩子了父母是有义务要承担起孩子的抚养责任的了
  二、抚养小孩的义务应该由谁承担?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子女抚养权如何变更?
  1、父母双方协商解决。如果都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写一个变更协议,孩子抚养关系即可变更。2、如果一方不同意变更,只能到法院起诉。要求取得抚养权的诉讼请求是否被法院支持,要依据起诉的事实、理由提供相关证据,这个证据应当充分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关于这一问题,其实在正常情况下毋庸置疑,如果妻子失踪的话,孩子的抚养权自然归自己所有。这不仅是道德上的要求,同时也是法律上的要求。因为身为父母,在孩子未成年以前将孩子抚养长大成人,这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认定工伤的情况都有哪些?
      认定工伤的情况都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一、离婚后前妻孩子能继承遗产?
      一、离婚后前妻孩子能继承遗产?离婚后前妻孩子能继承遗产,夫妻关系的解除并不会影响到孩子的继承权。不想让离婚后的孩子继承财产显然是可以的,可以......


·外国商标中国抢注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
      外国商标中国抢注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如果这个商标注册证已经下来了,那这个商标在国内就已经受到保护了,但是排除不了别人提出异议或者争议,如果......


·多少
      多少钱会构成网络诈骗罪?与传统诈骗手段相比,网络诈骗的犯罪手法隐蔽,变幻莫测,人们缺乏安全防范意识的话很容易上当受骗。为了追回损失,选择报案......


·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不可诉性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不可诉性规定是什么?民事诉讼中诉讼标的不可诉性规定是如果没有明确的诉讼标的,就不具有可塑性。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


·一、交通事故中农民可否主张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中农民可否主张误工费?交通事故中,农民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按照有固定收入的,依据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


·贩毒多少克可能被判死刑
      贩毒多少克可能被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一、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罚?醉酒驾驶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有:醉酒驾车发生车祸怎么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有:酒后......


·车辆被撞,有误工费和交通费吗
      车辆被撞,有误工费和交通费吗?车辆被撞无人受伤的话一般没有误工费,但可以索赔合理的交通费。如果被撞坏的车辆是营运性机动车,肇事人需要赔偿停运费......


·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
      一、走私毒品罪是否可以假释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根据我国《刑法》第81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