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民法总则商主体适用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法总则商主体适用原则是什么?在经济生活中,商主体是非常重要的民事主体,通常指的是各类企业。在传统的商法中,商人也就是商主体。我国民法总则颁布以来,社会反响很大,这是一部关于民法的基础性法律文件。那么,我国民法总则商主体适用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了解。
  一、我国民法总则商主体适用原则是什么?
  1、民法总则是私法的基本法,应当普遍适用于所有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即使在采纳民商分立的国家,学者也大多认为民法是普通私法,商法是特别私法,民法是私法的核心。民法与商法都是规范、调整市场经济交易活动的法律规则,在性质和特点等方面并无根本差异,两者实际上还都具有共同的调整手段和价值取向,都以调整市场经济作为其根本使命。但民法总则应当是所有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性规则,可以说是私法的基本法,民法总则的这一固有属性和地位决定其可以适用于商事主体之间的关系。2、民法总则可以有效地指导商事特别法。民商合一体例并不追求法典意义上的合一,其核心在于强调以民法总则统一适用于所有民商事关系,统辖商事特别法。一方面,通过民法总则的指导,使各商事特别法与民法典共同构成统一的民商法体系。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典各组成部分及对商法规范的高度抽象,诸如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等价有偿原则等,均应无一例外地适用于商事活动。另一方面,通过民法总则统一调整民商事活动,不需要制定独立的商法总则。民法总则是更为抽象和一般的规定,为其在商法领域内的适用留下了空间,在商事特别法存在法律漏洞的情况下,法官仍可以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加以解释或者创造新的商事法律规则,弥补法律漏洞。
  二、商主体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关于商事主体的法律特征,通说认为,商主体具有不同于民事主体的法律特征。首先,从本质上说,商主体是一种法律拟制的主体,它所享有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有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从能力的形成上说,商主体的形成一般须经过国家的特别授权程序。其次,商主体是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活动的主体。商主体能力的存在与其所实施的营业活动密切相连。再次,商主体是商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即在商法上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综上所述,我国民法总则中明确了民商合一的体制,也就是说我国民法总则商主体适用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等。商主体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的时候也要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才行。在我国民法总则中,特别有一个章节介绍了法人相关知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劳动合同满十年解聘赔偿多少?
      一、劳动合同满十年解聘赔偿多少?支付十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


·诉讼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
      诉讼离婚调解后多久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按责任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按责任赔偿金?交通事故是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赔偿金的,具体的规定如下:1、机动车之间的赔付比例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的......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
      醉驾身亡保险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酒后驾车,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车属法律禁止性行为。《最高人民......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吗,怎么转让?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在证券交易场所买入公司发行的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理财方式,是一种投资行......


·起诉信用卡诈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起诉信用卡诈骗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


·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
      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一、婚后看对方工资条算侵犯隐私吗?是否算侵犯隐私就要看实际的情况;“工资条对每个个体来讲,确实是私密信息,......


·罪犯被判实刑可以保释吗
      罪犯被判实刑可以保释吗一般来说,判实刑后是不可以申请保释的,因为保释只能出现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需要追......


·一、女儿的遗产父母有份吗?
      一、女儿的遗产父母有份吗?女儿的遗产父母是可以继承的,按照《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无特别情......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
      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一、合伙债务要怎么清偿《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谓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我国近几年的国民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发展和公司旗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我国国家法律公司法对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