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集体土地使用证管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证管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近年来在许多经济发达的城市寸土寸金,对于需要土地资源的创业者来说是一个大问题。土地的使用权是如何获得并转让的,是生产者们必须要知道的法律常识,以下就是与之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那集体土地使用证管理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五、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据用地类别分类的。与是否为集体使用证没有关系,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使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你的用地年限为70年。国家通过以上法律对土地的使用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助于资源的平等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发展。使用者对土地不同的使用期限影响了土地的价格,因而我们应更加重视对这方面法规的重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人构成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法人构成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一、法人构成侵犯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


·一、醉驾法院可以判不拘役么?
      一、醉驾法院可以判不拘役么?醉驾法院可以判不拘役,醉驾拘役可以适用缓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一条: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


·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确定货值
      商标侵权商品如何确定货值《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补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是什么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是什么一、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进而作不罚决定的,需要证明公安机关已经进行充分、全面、客观......


·一方吸毒离婚另一方能否请求赔偿?
      一方吸毒离婚另一方能否请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涉及到诉讼,那就必须要请律师。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规定,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


·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房屋中介提供哪些服务
      房地产行业的繁荣,带动了房屋中介的发展,房屋中介通过提供服务收取服务费,而且现在找中介买房的人越来愈多,那么房屋买卖中介收多少服务费?我们在下......


·公证遗嘱纠纷可以起诉公证处吗?
      公证遗嘱纠纷可以起诉公证处吗公证遗嘱纠纷不可以起诉公证处,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财产,有争议的财产比如房产公证肯定不会通过,但是如果......


·维护署名权有诉讼时效吗?
      维护署名权有诉讼时效吗?维护署名权是有诉讼时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