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形象。一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形象。一些企业老板,为了搞不正当竞争,将其他企业注册好的商标拿来使用,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我国刑法中关于非法制造商标有明确的罪名。那么,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什么?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特征如下:
  
  1、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次要客体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所谓商标标识,是指附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标记、“注册商标”字样、注册商标标志、核准注册的名称等的物质载体,如商标纸、商标片、商标织带等。它是表明注册商标的商品显著特征的识别标志,包括:
  
  1、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标明的“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商标标识以及注册标记;
  
  2、在商品或者包装物上印制的注册商标图形,即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及其组合图样;
  
  3、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或能起到商标作用的商品特定名称及外观部分。商标超过有效期限或因其他原因而被注销,其标识就不能构成本罪之对象。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必须是他人的商标标识,如果是自己的商标标识,就根本谈不上伪造或擅自制造。
  
  三、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通过上文,我们给您总结了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什么这方面的知识。构成本罪的,其侵犯的是他人的商标使用权,客观表现上是非法制造、销售他人已经注册好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在判刑的时候,最高可以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撤销权成立能行使吗,要满足什么条件?
      撤销权成立能行使吗,要满足什么条件?撤销权行使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


·用人单位如何申办上海综合保险?
      用人单位如何申办上海综合保险?一、上海综合保险是什么?上海综合保险是上海市政府设立的一项商业保险。上海综合保险不包含公积金。上海综合保险是......


·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可以吗
      一、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要多久
      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要多久无论是对怎样的案件进行审理,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的,原则上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必须要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判决才......


·重庆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发展,设施的健全,更加方便了人们对于各项信息的查询,减少了花费的时间。而且查询的方式也更加多样化,人们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


·工程质量事故规定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事故规定是什么意思?工程可以说和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的贴切,道路工程,我们平常走路开车都需要用到的公路,铁路等等。水利工程,我们的水......


·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
      一、因亲告罪公安局检查孕期可以批捕吗?因亲告罪被公安局检查处于孕期的,是不可以批捕的。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想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必须要经......


·离婚后公证孩子抚养权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离婚后公证孩子抚养权是否具有法律效益离婚后公证孩子抚养权是具有法律效益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


·企业通过法律追讨债务的诉讼流程
      大多企业对债务的追讨都是很头疼的,普遍存在拖延、借故推托、抵赖等现象,导致讨债无果。这时候,企业只能选择起诉,请求法律的帮助。企业请求法律帮......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什么
      合同管理的重点是什么一、概念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女性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的时候,都是受到劳动法的保护的,如果公司将女性辞退,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条例对女性进行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