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目前我国大部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贷款买房对

目前我国大部分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都会选择贷款买房,贷款买房对购房者造成的经济压力较小,每月还款的方式使购房者不需要支付一大笔资金。但实践中会有一些购房者在还贷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贷款还不上。那房照贷款还不上了怎么办?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房照贷款还不上了怎么办?
  还款能力不足的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即将到期时,选择向其他贷款机构寻求帮助,如果额度较小,可以考虑申请无抵押贷款;如果额度较大,可以让担保公司帮你垫资还清尾款,解除房屋抵押,再向银行申请一笔新的贷款,得到贷款后偿还担保公司的垫资款项即可。如果出现财务危机,未能按期还款,借款人可以钻政策空子,“享受”还款宽限期。具体说来,逾期还款后,房屋不会马上被拍卖。银行一般会在逾期还款半年左右的时点,向法院提起拍卖房屋的诉讼请求。而从法院判决到执行拍卖,又将度过小半年的时间。如此一来,借款人相当于获得了一年的还款“宽限期”,在此期间,如果借款人能够将这一段时间来应交还给银行的本息,如数归还,并在今后继续按月足额还款,那么你就打赢了这场“房屋保卫战”。方法固然好,但为了确保信用记录不会严重受损,建议借款人逾期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为宜。
  二、房贷还不上的后果
  1、贷款机构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2、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征信被列出黑名单,可能会限制你出行,不让你坐飞机和出国,以后有可能连火车票都买不到。3、如果借款时你有提供虚假资料或不实信息,贷款机构可能会告你骗贷,如果骗贷属实,你有可能会因为诈骗罪获刑。可以选择向其他贷款机构救助,暂时渡过难关,也可以救助担保公司,但房贷还不上之后,当事人不能消极就对,逃避银行的催收,否则的话会对个人的征信造成不好的影响,银行还有可能会拍卖房产,造成重大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怎么区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从3月1日开始。具体规定如下:1、上年度汇算的内容上......


·拆迁房屋补偿公摊面积怎么算
      买房子的时候您都会考虑到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子的公摊面积有多大。在拆迁的时候公摊面积也是需要考虑进去的,拆迁房屋补偿公摊面积必须纳入到补偿中来......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又无法协商一致离婚的时候,一方往往会直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可是如果另一方不愿意离婚,往往就会选择在开庭的时候拒绝出庭,那你知道这......


·购买汽车是需要购买汽车保险的
      购买汽车是需要购买汽车保险的,购买汽车保险是为了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所以购买汽车保险是非常重要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如......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交通事故数量也不断增多。在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也总会遇到一些小摩擦,很多时候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离开现场也是常见现......


·应该如何计算借款中的利息?
      相信人们对于利息一词并不陌生,比如在银行存款时所产生的存款利息,贷款时所承担的贷款利息等等。而在民间个人借款中,利息的存在也是合法的。那么,......


·股东股权比例可以约定吗
      股东股权比例可以约定吗?股权比例可以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66条:“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


·最新婚姻法法规关于离婚条件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婚姻走到了尽头时无奈的选择。当是这种不幸发生时,您还是需要了解哪些情况是可以离婚的。那么,2017最新婚姻法法规关于离婚条件的......


·根据规定非法集资追回要多久?
      非法集资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此时难免有民事主体的权益受到侵害,此时一般来说,如果该民事主体掌握了能证明对方确实实施了非法集资的......


·法律规定证明商标都有哪些
      证明商标都有哪些证明商标有两种类型:一类是原产地证明商标,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是一种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