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假冒专利罪新规定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是属于知识产权一类的犯罪,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其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后,很多人依然对其并不了解,也不知道新的规定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介绍,帮助您了解假冒专利罪。
  
  一、假冒专利罪最新规定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假冒专利罪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
  
  假冒专利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看了上面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已经对假冒专利罪有了一个了解了吧,如果假冒他人专利,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就会被公安机关立案追诉的。要是你最近正处于相关的纠纷中,建议你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特定人物自传体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另有规定的”是指《著作权法》第二章第二节规定的著作权归作者以外的情形,但没有规定......


·软件怎么登记著作权?都有哪些规定?
      软件和文学作品一样也是可以申请著作权的,只有登记了著作权才能宣告软件的所有权对软件才可以进行转让和租赁,否则就是违法违规的。那么,在我国软件......


·离婚后抚养权问题的处理办法
      在实际生活中因夫妻因各种因素导致离婚的,家庭破裂给孩子带来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所以在离婚后如何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成为了处理离婚案件的关键问......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
      银行房贷放贷时间一般多久现在申请银行贷款,银行是将贷款直接放到出售方账户的,具体时间是从买卖双方交易过户后至交易中心出具他项权利证明后1-7日内......


·人死了以后公积金可以继承吗?
      人死了以后公积金可以继承吗?人死了以后公积金可以继承,可以明确的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多少财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多少财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是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由所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如果有两名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就是每人50%......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是如何界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分类与等级标准是如何界定的?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提高整体行业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的征求意见......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


·承包土地补偿费用纠纷处理的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但个人可以通过承包的方式进行经营生产活动。在承包土地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土地补偿费用相关问题,如果当事人协商不好......


·租的商铺遇到拆迁,房东与承租人如何进行分割?
      租的商铺遇到拆迁,房东与承租人如何进行分割?  一、租的商铺遇到拆迁,房东与承租人如何进行分割?  如果拆迁方将相关补偿款一次性补偿给被拆......


·协议离婚女方放弃抚养费后可以反悔吗?
      协议离婚女方放弃抚养费后可以反悔吗?可以的,应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