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该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驾驶员肇事车主有什么责任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以及交通肇事罪,这三者是很多人都区分不清楚的。其中交通肇事的严重程度往往是比交通事故大的,而在交通肇事的情况下,要是肇事者此时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话,那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也会很大。实践中究竟该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样认定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驾驶员肇事车主的责任有哪些
  
  肇事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但是,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费用。根据本条的规定,驾驶员肇事,车主在特定的情况下也要担责,驾驶员肇事,车主担责的几种情况进行归纳,以供参考:
  
  肇事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赔偿。
  
  肇事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是驾驶员的雇主,比如运输公司司机,出租汽车司机等。虽然驾驶员是实际控制的人,但是受雇佣合同的指派,为了雇主的利益工作,如果雇员在履行职务行为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故意或者存在重大过错的,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雇员追偿。所以受害人可以向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所有人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是驾驶员违章造成的,车主在先行赔偿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
  
  驾驶员并非车主,车主为雇主的,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但是并非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而是在办私事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如使用单位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途中,帮自己拉装修建材等。驾驶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暂时无力赔偿的,应由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先行赔付,再向驾驶员追偿。
  
  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无论有偿(出租),还是无偿(借用),车主和驾驶员之间不存在执行职务关系,借用车辆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负责赔偿责任。车辆被借用后,借用人未经过原车主同意又转接他人的,他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车主、借用人和转借中的使用人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借用人和实际使用人追偿。
  
  肇事车辆在被承包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违法转包的,车主、车辆营运承包人、以及转包中的承包人、驾驶员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车主入股不同意转包的,承担责任后可以向非法转包的承包人追偿,也可以向肇事司机和非法转包中的承包人追偿。
  
  如果车主是被动的被人使用自己的车辆,比如车辆被盗窃,被抢,被偷开,出于车主意志之外,导致车辆被不该拿到的人控制,擅自驾驶车辆的,车主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此时先要看肇事者对此次事故承担的是一个怎样的责任,再一个就是要看肇事的最终损害结果是怎样的,虽然都是定罪为交通肇事罪,但由于具体的情节不同,因此最终作出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而要是肇事者与车主是分离开的,此时车主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话,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和父母已分户,现在承包地能合并确权吗?
      和父母已分户,现在承包地能合并确权吗?农村二轮土地承包后分门立户的农户,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


·一、高院醉驾新规是什么内容?
      一、高院醉驾新规是什么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规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


·一、员工要求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员工要求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


·哪些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哪些行为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


·公司注册资金减少的股东会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注册资金减少的股东会决议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时)。(二)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状况:会议通知时间......


·法定节假日加班必须给工资吗?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当然特殊情况下也会不用经过同意的,但无论如何在员工听从了加班安排之后,用人单位都是需......


·一、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右脚被压伤如何赔偿?这个需要根据脚被车子压后受伤情况而定。(一)、赔偿项目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


·传唤是否需要通知家属
      如果是口头刑事讯问并不需要通知家属,对于司法机关根据司法审理的需要,对当事人进行传唤处理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但并不一定需要通......


·人身损害中,受害人主张误工费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交通事故的时效问题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是多久建设工程是一类比较复杂的工程,由于其建设周期长、涉及金额大,因此发包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往往会与承包方约定工程质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