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152条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总则152条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52条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相关的解读从《民法典》第147条到第151条规定了几种可以撤销的情形,最为重要的就是意思表示错误而赋予表意人的撤销权。至于赋予撤销权的原因,即在意思理论与表示理论折衷的选择:意思表示虽然有效,但表意人却可以选择通过撤销的方式消灭之。既然表意人有选择权,那么从表示受领人的利益出发,这种悬而未决的状态应当尽快结束,以便尽快确定自己的处境。因此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的规定便呼之欲出。这里规定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除重大误解是3个月,其他情形的除斥期间都是1年;就起算时间点而言,除胁迫是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其他都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可撤销事由之日起。在第(三)项还规定了放弃行使撤销权的情形,即撤销权人以明示或者默示的方式放弃撤销权。最后还规定了一个撤销权行使的最长期间,即自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最后,为什么重大误解时的除斥期间只有三个月呢?貌似因为重大误解的场合下撤销权人有归责性,而对方没有,所以给其更短的期限。但3个月只比12个月短9个月,意义不大;而且在重大误解的场合下撤销权人有归责性,法律评价已经通过赔偿责任来实现了,信赖利益损失会得到赔偿,不需要用期间来再次表现。《民法典》规定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时间和撤销权消灭的几种情况。《民法典》的147条至151条规定了何种情况下可以撤销,因为撤销权是表意人的权利,但是这种悬而未决的状态不能一直持续,因此152条规定了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公司清算时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公司清算时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公司清算时财产的分配是企业清偿偾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


·保管合同能否附条件取回
      一、保管合同能否附条件取回?保管合同能附条件取回,签订合同的双方应该合同中有约定,没有特别事由的就不能提前领取保管物。在根据《民法典》第八......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在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后可进行买卖,购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回迁房则可能面临极大的风险,回迁手续更名并不能取代房屋产权证书......


·一、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赔偿有何规定?
      一、劳动合同提前解除赔偿有何规定?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


·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内容有哪些
      在我们找工作的时候,一般是通过投简历的方式介绍自己,如果我们想要辞职,是需要写离职申请书递交给上司的。那么,辞职书怎么写比较好呢?离职申请书范......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不同点是什么
      公司债券和股票的不同点是什么生活中如果有闲钱的话,很多人都会选择投放到股市中去,在股市中能够利用这些闲钱来赚取更多的钱,虽说股市是有风险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合理性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者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对其合法性的评价也应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时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


·中国飙车违法吗
      犯法,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


·一、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男女分手后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非法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直接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


·撤销权之诉裁定驳回是为什么?
      撤销权之诉裁定驳回是为什么?现代社会,债权债务关系已经是很常见的一种关系了,但是任何关系也都有可能分崩瓦解。债权人有留置权、撤销权等权利保障......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一、犯罪未遂与犯罪的区别是什么?犯罪未遂和犯罪的主要区别就是一个还没做到犯罪的目标而在中途的时候就已经停止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