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成都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目前,在成都市工作的职工,都享有劳动保险待遇,包括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等。如果职工在工作途中受伤,经鉴定属于工伤的,职工可以拿到一笔赔偿金。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是负责开展工伤鉴定的,那么,成都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成都市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鉴定
  
  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提交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
  
  4、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5、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6、作出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二、职工提出工伤鉴定要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成都职工受伤后,如果委托单位申请工伤鉴定的,要在一个月内向人社局提出申请。成都市工伤鉴定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受理、开展鉴定、专家复查和出具鉴定报告等环节。职工要想尽快的拿到鉴定报告,就得准备齐全资料,像工伤鉴定申请表、劳动合同及医疗机构诊断书等,都要一并带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速公路倒车交警相机拍照怎么处罚?
      高速公路倒车交警相机拍照怎么处罚?一、高速公路倒车交警相机拍照怎么处罚?高速公路倒车交警相机拍照的处罚是罚款200,扣12分。逆向行驶非常危......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押金退吗
      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押金退吗?承租人无故提前解除合同押金是不退得,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绝对自诉是什么意思?我们知道,我国刑事诉讼法将自诉案件分为三大类,绝对自诉就是其中一种。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绝......


·销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销售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


·撤销缓刑决定书是谁决定?
      法制化的不断增高,法律体现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保障人们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知道处罚法律纪要被制裁,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


·注册公司有什么流程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
      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一、专利权人享有哪些权利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


·员工拒绝加班就扣工资吗?
      原则上,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需要经过员工的同意。但有些单位却明令要求说,只要员工拒绝加班的话,就会扣其工资,导致一些员工不得不加班。那从......


·审查起诉结束后怎么处理?
      一、审查起诉结束后怎么处理?一般来说,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审查起诉,应当首先全面阅卷,找出疑点、矛盾后,再有的放矢地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


·开庭当天可以撤诉吗
      开庭当天可以撤诉吗一、开庭当天可以撤诉吗开庭当日还可以撤诉。在案件宣判前,原告都可提出撤诉,但开庭后,是否准予撤诉法院会审查,一般没有违......


·国企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
      国企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国企股权转让流程是什么(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概念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使国有股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