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有的人因为不想离婚,所以在对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之后,即使接到了传票往往也是不会出庭的。那对于这种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的情况,法院方面会怎么处理呢?是否真的不会对案件作出判决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告诉你答案。
  
   一、一方不到场能离婚吗
  由于离婚案件非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到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稳固,具有较强的社会性,一般不适用缺席判决,以避免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诉权被剥夺,人身和财产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发生。
  一般案件的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我国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未经合法传唤,即便被告没有出庭应诉,亦不能缺席判决。这是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答辩权,实现司法程序正义,所专门设置的法律制度。因此,传唤是缺席判决的前提。
   二、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怎么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 (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
  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
  另外,原告不出庭的后果是一个什么情况呢?(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应当到庭参加诉讼。
  2、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案件的实践中,由于只有原告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极有可能损害被告的婚姻权利,给审判工作带来被动和严重的不良影响,其弊端主要表现有:有的原告明知被告的下落但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而故意不提供被告下落;法院对被告是否下落不明缺乏有效的实质性的审查;离婚案件的实质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无法查清,被告一旦出现常常对判决结果持有异议等等。为解决这一矛盾,审判实践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避免:
  (1)同时适用两种公告方式。1992年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8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审判实践中,对公告离婚的案件在公告送达时,可采取在报纸上刊登送达公告的同时,在原告及被告直系亲属的居住地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等公众聚集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如被告的确下落不明,则缺席判决不会出现不良后果;如是原告隐瞒真实情况,则被告的直系亲属及相关的亲朋好友会设法通知被告;如是夫妻双方人为制造一方下落不明的假象,则原被告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报有关情况,可避免当事人借假离婚规避法律。
  虽然在协议离婚中,一方不到场是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的。但如果是在诉讼离婚中,对方因为不同意离婚而不出庭的话,此时其实对法官最后的判决不会产生多大的影响。因此要是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到场的话,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的,那也是可以判决夫妻最终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多久
      办理遗产公证需要多久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


·刑事辨认笔录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事辨认笔录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该如何算
      试用期被辞退工资该如何算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


·我国法律规定拘役是什么罪?
      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旨在限制危害性较低的犯罪分子。可是,在现实中,有很多人对拘役的特征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拘役是什么罪?为此,......


·一、小三怀孕了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
      一、小三怀孕了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吗?小三怀孕了不可以告男方重婚罪,婚内出轨和有非婚生子女不是认定重婚的主要依据。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


·发包方的义务是啥
      发包方的义务是啥(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方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方依法享有的一项独......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答辩状范本怎么写
      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答辩状范本怎么写一、民事诉讼时效抗辩答辩状(实际示例)答辩状答辩人:,男,汉族,出生于1981年6月15日,住址甘肃省定西市号......


·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一房二卖我们要怎么确定所有权呢?其中一方获得了房屋......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
      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一、在工程建筑中什么是工程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


·医学生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医学上不能结婚的疾病有哪些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医学......


·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租赁房屋,在
      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公民,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租赁房屋,在承租后,若承租人不想再继续租房屋,在与房屋所有人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以将房屋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