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的新婚姻法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在夫妻离婚的案件中,常常会出现因为离婚一方某种原因对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需要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况。那么,我国的新婚姻法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当受害人由于侵权行为所导致的精神上的损害达到一定的程度,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这个是非常有必要的,也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我国的新婚姻法精神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婚姻法对此没有数额上的规定。最高法院有一个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但也仅是原则性规定,对数额的赔偿计算也也没有规定。还有是医疗事故条例有相应的计算规定。目前各地司法实践数额各有不同。宜向当地律师咨询。 但可参考以下资料: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就规定:“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而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规定如下:侵害人是自然人的,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上述赔偿标准,但判决前必须呈报省法院复核。”“受害人因侵害行为影响正常工作、生活、学习的,为一般性精神损害;受害人因侵害行为导致工作失误、学习成绩下降、生活无常或者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为严重精神损害。”离婚问题的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不应高于上述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中,精神赔偿标准在婚姻法中还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参照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也可以依据山东省的相关规定作参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有哪些
      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有哪些一、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分别有哪些(一)法定继承第一继承人1、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


·一、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股权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的股权显然是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应当公平平等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权,应......


·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依合同的具体含义不同而有所不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来说,合同的内容是指当事人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合同作为一......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金扣税吗?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金扣税吗?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要扣个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问题......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遇到纠纷就要想办法解决,对劳动纠纷也是如此,那么,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呢?此外,鉴于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的劳动仲裁,被广泛适用,那根......


·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
      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湖北征地补偿费分配办法是什么?湖北省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第四十八条征收......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被看作最好的东西,他不仅使得人们之间可以生活的很快乐,也让人们之间存在着很多的物质交换间的关联。事业单位一度被人们看作是......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不管是对于法官来讲还是对于夫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不管是对于法官来讲还是对于夫妻双方来讲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如果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在经济方面如果还有牵扯的话,很多问......


·分居达到两年是否可以自动离婚
      诉讼离婚中,要是满足了分居离婚的条件,那么法院自然会判决夫妻离婚。而这其中很多人认为只要夫妻分居达到两年的时间,那就可以自动离婚。那从法律上......


·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几种
      医学上认为不可以结婚的疾病有几种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一、商标侵权的法律后果及影响是什么?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