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抗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抗税罪怎么判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就可以依法处罚。如果可以认定行为人确实构成了抗税罪的,那就可以依法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此时抗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抗税罪怎么判刑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
  
  1、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2、有下列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1)聚众抗税的首要分子;
  
  (2)抗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多次抗税的;
  
  (4)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
  
  3、实施抗税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抗税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据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抗税罪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沦处。上文中我们对抗税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法》规定交五险一金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规定交五险一金的内容是什么?1.生育、医疗保险试点合并部分地区待遇或将提高今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


·要收集好证据。
      要收集好证据。第二、要写一个完整的起诉状交给法院,再交给法院之后,法院要求那个交费,交完费之后会安排开庭,开完庭之后有了判决书之后,那个房......


·房屋租赁协议要怎么签订
      在房价这么高的今天,租房可以说是大多数打工一族过渡期的必然选择,租房时必然签订租房协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自身的权益也就无从保障了。但对于很......


·法院刑事案级别管辖的移送怎么确定
      一、法院刑事案级别管辖的移送怎么确定刑事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1、基层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第19条......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借给别人汽车不知道别人贩毒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汽车这种时候属于作案工具,是很有可能会被没收......


·土地使用证到期提前续可不可以
      土地使用证到期提前续可不可以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期了该怎么办?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根据《城市......


·自己全责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
      自己全责理赔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生活中,因为驾驶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往往造成车辆刮蹭或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常常有一方会担负起权责理赔的责......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借名购房政策房
      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有哪些(一)借名购房政策房。实践中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首先可能遭遇举报等风险。即便买了,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


·关于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诉讼必备的条件吗?
      关于民事诉讼的诉讼标的是诉讼必备的条件吗?诉讼标的,是任何一起民事案件都必须具备的。诉讼标的是整个诉讼的核心。具体来说,诉讼标的的核心地位表......


·农户养几头猪不违法
      没有数量限制,只要不侵犯别人家的权益就行。比如噪音、臭味影响邻居等等。《环保法》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


·在买房之前一般会先进行选房,看中了自己比较满意的房产之后,才
      在买房之前一般会先进行选房,看中了自己比较满意的房产之后,才会与开发商实际进行协商、谈判,最终才有可能达成交易。由于很多人都是第一次买房,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