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4、客观要件
  
  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由此可见,本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4个相互不可分割的因素组成的: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在犯罪构成上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过失;客观方面必须有违反公路、水上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
  
  2、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中的客观方面要求交通肇事行为必须造成严重的后果,具体是指: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中包括一个加重情节,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具体是指: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3)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4)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5)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6)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要是经过认定属于交通肇事罪的,那一般情况下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然,现实中肯跟出现逃逸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没合同的农民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没合同的农民工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一、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关系指的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的实现中所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确......


·申请商标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


·专利权转让生效日期怎么确定
      专利权转让生效日期怎么确定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区别在哪
      1、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


·民法典打印遗嘱如何证明是自书遗嘱?
      民法典打印遗嘱如何证明是自书遗嘱?一、民法典打印遗嘱如何证明是自书遗嘱?民法典打印遗嘱通过当事人本人签字以及两个在现场见证人员签字来证明是......


·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合同签订之后,不代表合同就已经生效,需要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这份合同才开始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


·一、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谁出钱?
      一、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赔偿谁出钱?自己在交通事故中无责的话赔偿款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赔偿原则,交通事故责任者按以下规定承担......


·什么是劳动关系解除时间
      社生活中,每个具有社会劳动力的人肯定都会去工作,我们到一个单位就职就形成了和这个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有开始也会有终结,劳动关系的终......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一、耕地强征1、耕地强征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


·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包容犯主要有哪些
      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的包容犯主要有哪些?1、绑架罪包容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又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仍以绑架罪论处......


·一、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
      一、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需要重签吗?公司法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签署的。企业更换法人代表,不需要买断工人工龄,重签劳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