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在众多的工作时间中,我们不能保证时时刻刻都不出差错。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取得相关认定书。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书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
  
  申请工伤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1、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6、因为各地区在具体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议你在申请前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录,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录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位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位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位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位;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位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路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位的名称、单位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位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位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录;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位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λ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录。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λ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位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位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工伤认定书就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证明当事人工伤是否成立的法律文书,主要包含鉴定结论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工伤认定书是随后做工伤鉴定的重要前提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找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多少钱?
      找律师代写遗嘱需要多少钱?200到1000不等,具体的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二、代写遗嘱的规定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您经常可以看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立了许多公司,也许您对于我们普遍所知道的公司并不陌生,但是对于......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是怎样的一、一般情况下的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构成寻衅滋事最高判几年
      依据《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


·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罚?
      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罚?非法侵占国有土地使用权怎么处罚?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正式任职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同样的在办理离职前需要也收到或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也就是说不论解除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还是劳......


·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
      一、北京开租房发票需要什么手续1、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出租人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第二代身份证需反正两面复印)。3、税收缴款书(......


·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
      一、国家赔偿后诉讼判决怎么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
      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一、醉酒驾驶的标准是怎样的新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规定车......


·在我国公司法74条股权回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公司法74条股权回购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代社会,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实际上我国公司法的条文内容比较复杂,比......


·事实婚姻分居多年如何离婚?
      一、事实婚姻分居多年如何离婚?事实婚姻本身就是一种违法婚姻,是未经法定程序、未经国家法定机关认可而建立的婚姻关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