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
  
  每一个公司成立之初就会决定好每个部门的领导以及其他各种负责人,但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当发现这些负责人并不胜任的时候,就需要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从而进行这些人员的变更登记。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范本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吧!
  
  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参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会决议
  
  (仅供参考)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 年 月 日
  
  会议地点: (注: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楼宇号码。)
  
  会议性质:第 次董事会会议
  
  二、出席会议的董事、经理(或者监事)情况:
  
  出席会议的人员是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董事会(或者新一届董事会)成员: 、原经理×××列席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 列席本次董事会。(注:监事未列席的,无需写明。) 三、会议召集和主持情况:
  
  本次董事会由原董事长 召集和主持。 四、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免去 董事长职务,选举 为公司董事长;
  
  (二)免去 公司经理职务,聘任 为公司经理(或者继续聘任×××为公司经理);
  
  (三)免去 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聘任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或者继续聘任 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出席会议的新董事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说明:
  
  1、会议性质应说明是定期会议还是临时会议,并注明具体界次。
  
  主持人应当为董事长;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的相关证明文件及半数董事推举主持人的文件)。
  
  2、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召开临时会议的,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可由章程规定。
  
  3、董事签名须用黑色签字笔亲笔签名,盖私章无效;正文页与签字页不在同一页的,须骑缝加盖公司公章。
  
  4、本决议不得涂改。根据《公司法》对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的决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界次、临时)。
  
  二、会议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董事实际到会情况。
  
  1、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
  
  2、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3、董事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三、议案表决情况:董事会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的董事数占董事总数的比例。董事会会议必须经2/3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通过。
  
  四、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到会董事签字;代行签字的,应当附董事的授权委托书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资料了。需要进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公司只需要按照以上范本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就能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法人董事会决议了。当然,在上文最后的注意点也是需要知道并且也要做到的,从而保证此决议更加顺利有序的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试用期辞退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


·可以自己办房产证吗
      可以自己办理,自己办理流程:第一步: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即完成大产权。第二步:到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第三步:拿测绘图......


·打架没造成伤害派出所怎么处理
      打架没造成伤害派出所怎么处理打架本身不对,未造成伤害也应该承担赔礼道歉的责任,受害者要求司法鉴定的还应该承担鉴定费用,一但构成轻微伤会受到行......


·夫妻分居自动离婚需要多久?
      分居自动离婚需要多久?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
      广西结婚彩礼要多少,属于违法吗我国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劳动纠纷当事人有哪些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劳动纠纷诉讼权利是劳动法律、法规赋予当事人用以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诉讼手段。它主要包括:(1)提起诉讼的权利。这是劳动纠纷诉讼当事人最基本......


·对禁养区的养殖场强制拆迁,合法吗?
      对禁养区的养殖场强制拆迁,合法吗?强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未进行拆迁补偿的,是禁......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模式更加多样,信息也就成为了重要的资源
      现代社会里面经济的发展模式更加多样,信息也就成为了重要的资源,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人就会利用这些个人信息来达到获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就会涉嫌......


·医疗纠纷篡改病历怎么进行处罚 篡改病历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我
      医疗纠纷篡改病历怎么进行处罚篡改病历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我们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对于这种行为是要进行严惩的,对此,我国也有很多相关的法......


·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额的规定
      当遇到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就会比较关心解除劳动关系自己能够收到多少赔偿。我国法律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额有着明确的规定。您如果知道解除劳动......


·交通事故请律师多少钱
      发生交通事故,要是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是否有必要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解决呢?如果真的要请律师的话,那么此时的律师收费又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两个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