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杀人抢劫罪之间有什么区别

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在我国都是属于重罪,法律中规定对构成这两种犯罪之一的,如果同时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话,那日后是不能被假释的。而很多时候在抢劫过程中也会伴随着杀人行为,这就让一些人分不清楚故意杀人罪与抢劫罪了。那究竟故意杀人抢劫罪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故意杀人抢劫罪之间有什么区别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是两个性质不同的犯罪。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后者的客体是单一客体,即公民的生命权。
  
  2、犯罪目的不同。前者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一种手段,二者之间存在目的与手段的内在联系;后者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由于这些区别的存在,在司法实践中,二者的界限一般是不会发生混淆的。但二者之间又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些联系表现在:
  
  (1)抢劫罪虽然主要是侵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但同时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而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公民的生命权,因此。抢劫罪的客体要件与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间存在包容关系。
  
  (2)抢劫罪的行为方式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故意杀人罪的行为方式,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的,因此,在犯罪的行为方式-,二者之间也存在交叉关系。
  
  (3)抢劫罪一般是先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而后取得财物,使用暴力、劫取财物者是故意的;故意杀人罪,行为人杀人后,劫走被害人的财物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其杀人、劫物也都是故意的。因此,在这方面二者也有相似之处。
  
  二、抢劫过程中杀人怎样定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中的规定: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三种:
  
  A、先杀人后抢劫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抢劫财物是在杀人以后对其亲属实施的,或者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其财物拿走的案件。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杀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又基于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故意,实施了抢劫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这两个罪之间没有内在的牵连关系。类似这类案件,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
  
  B、在实施抢劫财物过程中先杀人后劫物的案件,即在抢劫财物过程中,先将财物的所有人、经管人杀死,剥夺其反抗能力,当场劫走其财物,杀人是劫走财物的必要手段的案件。虽杀人在先,劫取财物在后,但都发生在抢劫过程中,而且杀人是劫取购物的必要手段。因此,应定抢劫罪。
  
  C、抢劫以后又杀人的案件,即抢劫财物后,为了保护赃物、抗拒逮捕、毁灭罪证,当场又杀人的,或者为杀人灭口而杀死被害人的案件。杀人灭口行为,与抢劫没有内在联系,因此是两个独立的犯罪,应分别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实行两罪并罚。至于抢劫后为了护赃等而当场使用暴力杀人的,应视为抢劫行为的继续,仍只能定为抢劫罪,为护赃而当场行凶杀人,可作为从重处罚情节。
  
  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一下。由于在抢劫的过程中往往还伴随着杀人行为,这种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比较重的。其中有些是单独定为抢劫罪,而有的却是同时构成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是怎样的?一、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及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追索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
      追索加班费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


·疫情期间工资降薪通知怎么写
      写清事实即可,但需要跟劳动者约定一致之后才可以。企业适度降薪是有法可依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调岗降薪做出过多限制性规定,只要求劳资双......


·屋主不签字,拆迁方可以强拆我的房屋吗?
      屋主不签字,拆迁方可以强拆我的房屋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屋主不签字的情况下,拆迁方是不能强拆房屋的,房屋拆迁要先补偿后拆迁,强拆房屋要......


·口头承包合同有效吗
      口头承包合同有效吗一、口头承包合同有效吗有效。口头达成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成立并生效,但不宜直接驳回诉讼请求。没有签订书面的林地承......


·我国长沙起诉离婚多少钱
      当今时代人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已经越来越强,在日常生活当中,夫妻双方如果通过诉讼的方式选择离婚的话,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诉讼离婚需要花费多......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受理费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法院受理费谁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


·高中生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文
      高中生贫困证明申请书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我是一名来自___县的一个小山村的学生,现就读于咱们___中学高三(1)班,综合自身实际情况,特向组织......


·持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何处理?
      持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如何处理?持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理方式是按照刑法来进行10年的有期徒刑判决,或者是被判处死刑,10年有期徒刑,他是我们国家所......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撞死人赔偿标准是: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赔偿费用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医疗费......


·一书四方案和一书三方案有什么区别
      一书四方案和一书三方案有什么区别一、一书四方案和一书三方案有什么区别?区别:1、城市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需呈报材料为“一书三方案”,包括: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