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典119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119条的内容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签署合同,是非常普遍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一定条件,合同才生效,具备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对此也有相关规定。那么,民法典119条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民法典119条的内容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条是对第118条第2款所称“合同作为债的发生原因”而做的解释,因为合同对当事人有拘束力,而合同内容就是一方当事人得请求另一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果在这个层面上理解第119条,那么这里的合同应该是“终局有效的合同”,而不包括效力待定、附条件合同、无效的合同。因为在效力待定以及附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内容,尚未终局发生效力,债权尚未发生;在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的内容不发生法律拘束力,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亦未发生。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主要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综上所述,《民法典》里面有大量的条文阐述民事法律活动的效力,按照《民法典》119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遵守,合同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这里的依法成立,其实就是说双方签署合同的时候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签署主体合法,合同内容和条款合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从认识论......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起诉离婚必须先调解?  在丈夫和妻子关系破裂并起诉离婚后,为了确定双方的感情状态,了解双方的情感问题,也是为了尽快结束诉讼状态减轻双方的痛苦......


·男子同时交6名女友骗款300多万怎么处罚
      男子同时交6名女友骗款300多万怎么处罚一男子假扮警察、律师等各种身份,骗完钱就找借口离婚,第二天又与另一名女子结婚。同时交6名女友骗款300多万......


·何为非法用工非法用工
      何为非法用工非法用工,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跟《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所谓的非法用工:意思就是没有用......


·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一、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针对解除合同是否必须通知这个问题,我们具体有两种情况需要界定,一种是......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如何赔偿?怎么处罚?交通肇事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可以说就是造成了人员的死亡,而此时除了会依法追究肇事者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外,同......


·男方同意改姓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双方离婚后,孩子比较小的话,会归女方抚养,这个时候,经过男方的同意,女方可以给孩子改姓。而女方抚养孩子要花费一定费用,按照婚姻法规定,男方要......


·评残后诉讼中死亡的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评残后诉讼中死亡的残疾赔偿金怎么计算1、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去做。最好是治疗终结后尽快去做,这样伤残的登记可能会高一些。伤残等级......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要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要多少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中规定的专利类型之一,同时也是一种容易被您忽略的专利类型。根据法律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每年需要按......


·怎样分割同居期间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时,一般都是需要对财产做出分割的。而此时,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