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眼睛工伤鉴定假装看不清楚可以么?

一、眼睛工伤鉴定假装看不清楚可以么?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如果在鉴定的时候作假,社保部门可以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交给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二、工伤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3、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按照要求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但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可以重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工伤鉴定结果多久可以出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其中对受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作出认定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综上所述,工伤鉴定关系到工人的切身利益,是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必经环节。对于眼睛受伤的工人来说,眼睛工伤鉴定假装看不清楚是不行的,这样的话,专家也会发现。工人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如实的描述伤情。如果在鉴定过程中造假,社保局会对其展开批评教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妨害作证罪的管辖内容是什么?
      在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复杂性,行为人或是办案人员往往需要对案件进行侦查,除此之外,还需要相关的证据以及证人证词辅助案件的完成。在证人作证......


·公司无故处罚员工罚款怎么办
      可以拿着凭证先向仲裁委员会机关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者对劳动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以自收到......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一)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


·员工违纪被辞退需要开离职证明吗?
      员工违纪被辞退需要开离职证明吗?员工违纪致公司损失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因为员工提出辞职时,公司要开具离职证明,但是,员工违......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婚姻问题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将婚姻法解释清楚,国家也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出台了司法解释,国家也随之出台了最新婚姻法司法......


·交通事故的定义
      交通事故的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


·一、离婚后土地补偿款怎么分?
      一、离婚后土地补偿款怎么分?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变更流程是怎样的?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将土地的使用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为常见的划分是商品房、自建房以及楼房等,不同类......


·撤销权消灭后救济有用吗
      撤销权消灭后救济有用吗一、撤销权消灭后救济有用吗其撤销权也随之消灭,是无法救济的。二、相关法律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破产法......


·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证据收集的相关规定1?、证据收集的主体执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特定的案件事实,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


·犯罪嫌疑人涉嫌醉酒如何辩护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醉酒如何辩护?(1)被告人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