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并不是所有企业的发展都是一帆风顺的,当有些企业规模越做越大,在快速扩张的过程中想要兼并其他企业的时候,或者有些企业发展进入瓶颈,所有者想出售企业转行的时候,都会涉及到企业转让的问题,与其他商品交易一样,企业转让也需要签订合同,也可能存在合同纠纷,那么,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一、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含义公司转让是指双方协议将公司的所有权,而并非仅仅是经营权,转移给受让人的法律行为。通常是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等一系列事项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公司出售方和购买方基于公司转让合同成立、效力、履行等发生的纠纷,即为公司转让合同纠纷。二、公司转让合同纠纷的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公司转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关于国有公司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国有小型公司的出售,不同于一般买卖合同,有其特殊性和政策性。根据《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第2条的规定:“出售国有企业产权,应由各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在目前尚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地方,哪些小企业产权需要出售,应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会同企业主管部门报同级政府决定” 。其第4条还规定:“国有小企业的产权原则上都可以出售。当前,出售的重点是下列三种类型的产权:(一)资不抵债和接近破产的企业;(二)长期经营不善,连续多年亏损或微利的企业;(三)为了优化结构,当地政府认为需要出售产权的企业。”由此可见,国有小型公司的出售需要经过政府审批。鉴于小型国有企业出售涉及对国有资产的处理,《职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条明确了审批和批准是国有小型企业出售合同的生效要件。此外,还应注意公司转让合同纠纷与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纠纷、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的区别,企业出售转让的是企业的所有权,而非经营权。《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产权的暂行办法》还规定:“已经实行承包或租赁的企业,一般应在承包或租赁期满后再行出售产权。对经营不善或确有必要出售的承包或租赁企业,应按法律程序,先中止承包或租赁合同,再进行出售”。值得注意的是,公司转让行为的对象是公司的所有权,包括未了解的债权债务和需要安置的职工;在发生公司转让合同纠纷时,法院管辖权在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如果转让的是国有小型公司,由国资部门处理、经政府审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钦州社会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
      一、钦州社会抚养费是强制性的吗?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


·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什么
      刑事案件立案的概念是什么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刑事诉讼,要相对案件进行管辖,那首先就是要立案。然而,不同的诉讼关于立案的规定不同。今天......


·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
      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果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多少?1、苹果树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偿5-90元;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


·济南退休金什么时候补发目前退休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现
      济南退休金什么时候补发目前退休金调整方案还没有出现,所以退休金补发的时间也没有出来,退休人员可以持续关注我们,我们会对退休金调整作第一时间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是多久?在我国有很多种发票,每种发票都有固定的使用范围,但是不管属于哪一种发票,每一张都是唯一的,并且有自己的流水账号......


·离婚诉讼中偷拍证据有效吗
      诉讼中最有力的武器是证据,但有些证据的证明力不足,离婚诉讼中经常会出现偷拍证据,那离婚诉讼中偷拍证据有效吗?证据是诉讼中最为关键的部分,有了......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法院解决私生子抚养权纠纷的方法和解决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方法,是一样一样的,都会依据私生子的......


·在我国单位双罚制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有很多公民都是在旁听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当中才第一次听到了单位双罚制,也有人会觉得所谓的单位双罚制和国家对有些个人犯罪采用的判刑加判处罚金的这......


·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少会做几年牢?
      法律是保护公民的良好武器,在这个躁动的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模式也越来越复杂,人们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容易滋生,人们对于自己情绪的控制也越来越......


·没有工伤认定可以申请工伤吗?
      如果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的话,基本上都是可以申请工伤保险的,当然想要申请工伤保险的话,其实和一般的保险申报是差不多的,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申请材......


·工程款违约金问题的支付标准是多少?
      工程款违约金问题的支付标准是多少?《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