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中的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
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二、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关于离婚房产的规定。离婚房产只看名字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为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先明确夫妻的共同财产,接下来才能按照以上几种具体情况对离婚房产进行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上路吗
说到交通事故,相信您的心情都是十分沉重的,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必须是十分严格的,也必须公平公正的处理。那么,交通事故未处理车能上路吗?交通事故......
·生产销售假药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欠款偿还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
欠款偿还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什么?欠款偿还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是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
·签订与签定的区别有哪些
签订与签定的区别有哪些,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随着法律的逐渐完善,人民的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但是,对于一些法律术语仍然不是很了解,如签订与签定......
·使诉讼时效中止的要件有哪些?
使诉讼时效中止的要件有哪些?一、使诉讼时效中止的要件有哪些?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应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离婚应如何分割1、子女结婚前,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或者为子女购房部分出资,该房屋或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为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
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2003年12月1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12月18日江苏省......
·欠钱不还法院以找不到人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以找不到人执行怎么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法院......
·交通违章后怎么处理 违章怎么交罚款
机动车驾驶者在被发现有交通违章行为之后,那自然就是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对其进行处罚的,实际对违章行为处罚常见的就是扣分和罚款。罚款自然需要当事人......
·撤回商标续展后费用可以退吗?
撤回商标续展后费用可以退吗?国家商标局的官方费用,一概不退,无论商标是否申请成功,国家商标局都做了相应的工作,所以费用不退。缴纳相关费用之后申......
·职务侵占未达立案标准该怎么处理
职务侵占未达立案标准该怎么处理根据现行有关治安处罚和劳动教养的法律,对侵占、职务侵占,不够刑事处罚的,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不能给予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