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失火罪应怎样认定

无论是怎样的刑事犯罪,其实都是要有一定的主体来实施犯罪行为的,不然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没有任何意义,毕竟此时不知道具体的处罚对象是谁。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和单位都是可能构成犯罪的,那一般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失火罪应怎样认定
  
  (一)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
  
  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分这两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都是过失;从现象上看,都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客观方面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因此,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全面分析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方面的特点,根据行为人所触犯的相应刑法条文定罪量刑。
  
  (二)与危险物品肇事罪
  
  失火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分两者都是过失犯罪,但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失火罪是一般主体,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犯罪主体主要是从事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危害物品的职工,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其他人员才可构成该罪的犯罪主体。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危险物品肇事罪在客观方面也可能表现为引起火灾,但它是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易燃性物品时,由于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发生重大火灾;失火罪则不限于此,而且一般是由于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
  
  (三)与非罪的界限
  
  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按照法律规定,失火行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失火罪与非罪的界限。这类案件情况比较复杂。处理时,首先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与失火事件的发生有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次,要查明损失的大小。火灾的发生虽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但由于及时扑灭而没有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的,也不构成失火罪,可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或者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四)与自然火灾的界限
  
  失火罪与自然火灾的界限自然火灾,是由于地震、火山爆发、雷击、天旱等引起火灾,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当然不构成犯罪。
  
  失火罪属于过失性犯罪,如果是故意放火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那构成的将会是放火罪,我国《刑法》中对失火罪的处罚是要轻于放火罪的。至于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法律中明确规定只能是有一般主体构成,即年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单位是可以构成此罪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小程序域名备案是什么?
      小程序域名备案是什么?一、小程序域名备案相关知识网站能访问的条件是:合法域名服务器程序数据库备案,其它几项都弄好了,还需备案通过才行......


·电子版文件怎么按手印
      现在有指纹采集仪,可以获得的图像。其次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签订电子合同的时候,如果是用可靠电子签名的,就算没有按手印,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试用期间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试用期间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全面了解企业的品质。通过走访劳动保障局等相关单位,掌握企业近年来的投诉记录,通过这一信息,可以直观......


·河南省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河南省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信息是否公开是非常让人民关心的事情,但是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政府作出了很多相关的......


·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会成为将来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
      相关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认定,会成为将来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主要依据。所以,知道认定交通事故的事项都有哪些,了解交通事故的认定程序是什么,一份内......


·未成年犯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前一段时间对于未成年犯罪的话题是非常的敏感的,因为未成年犯罪的情况在前段时间发生的案例有很多,对于未成年犯罪我们都知道处罚是相对较轻的。......


·贵州省六盘水市花嘎乡国家征用地标准赔偿是什么?
      贵州省六盘水市花嘎乡国家征用地标准赔偿是什么?国家对于农民的土地进行征收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作为一个合格的公民,我们应当支持国家的政策,......


·二手车卖车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二手车卖车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二手车卖车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卖车方(甲方):__________买车方(乙方):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现将......


·许多人都在问离婚了后在要孩子抚养权好要吗?
      许多人都在问离婚了后在要孩子抚养权好要吗?其实这要看你是男方还是女方同时还要考虑到你是否对孩子尽到了抚养的义务等各种因素。随着婚恋观念的不断转......


·大连四院职业病鉴定能不能鉴定工伤得到赔偿
      在职业生涯和民生活动中,职业病也是一个长期困扰您的大问题,职业病鉴定可以让工人受到法律保护,在自身健康的基础上得到人权的维护,那么大连四院职......


·砌筑工程质量标准是多少?
      砌体工程一般指的就是在建筑工程中是砖砌进行砌建的工程,在工程中的质量非常重要的,否则在建成之后往往会出现意外,那么砌筑工程质量标准是多少?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