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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怎么认定?

在信息大爆炸的互联网时代,人们的娱乐行为和娱乐方式多种多样,许多人都喜欢观看电视剧、电影等影音作品,但还是有一些没有脱离低级趣味、精神空虚、心态不端的人热衷于观看淫秽音像,而少数利欲熏心的经营者为了迎合这些人,提供场地、设备、片源,播放淫秽音像,那么,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怎么认定呢?
  
  一、什么是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1、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在家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另外,由于已明确限定是组织播放行为,因此,只向个别人播放或仅仅是参与观看等行为均不构成本罪。2、所谓“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
  二、对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该如何正确的认定
  
  (一)本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界限
  
  1、两罪所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规定的淫秽物品的范围只是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而传播淫秽物品罪所规定的范围不仅包括音像制品中,而且还包括淫秽书刊、照片等其他淫秽物品。
  2、两罪的犯罪行为方式不同。本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要求具有组织播放的行为,即要有召集众人观看的行为,而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行为方式较前者多,它包括出借、传阅等多种传播行为方式。
  3、两罪的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组织实施了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则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构成犯罪。
  (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以牟利为目的。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三、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从重处罚。本罪极易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相混淆,两者的区别首先是淫秽物品的范围不同,本罪只限于音像制品,其次是行为方式不同,本罪只有组织播放一种,还有事犯罪标准不同,本罪是行为犯,只要有这一行为就触犯本罪,最后也是最主要的区别是,本罪不以牟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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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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