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融资融券是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以及其他主体常进行的一种交易活动,然而大部分人对其并不是很了解,它的具体意思,实际关系,操作主体都是指什么?这些都有待我们去仔细探讨,下面将由我们为您深入解释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以及它和普通证券又有什么不同。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 券商 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 金融机构 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从世界范围来看,融资融券制度是一项基本的 信用交易制度。业务流程:
  ?融资交易中,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融入一定 数量 的资金买入 股票 的 交易行为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可以是 现金 或者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而后证券公司向投资者进行授信后,投资者可以在 授信额度 内买入由 证券交易所 和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 标的 名单内的证券。如果证券价格上涨,则以较高价格卖出证券,此时只需归还欠款,投资者就可盈利;如果证券价格下跌,融入资金购买证券,这就需要投资者补入资金来归还,则投资者亏损。融券交易中,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整体作为其对证券公司所负 债务 的担保物。融券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盈利方式和规避 风险 的途径。如果投资者如果预期证券价格即将下跌,可以借入证券卖出,而后通过以更低价格买入还券获利;或是通过融券卖出来对冲已持有证券的 价格波动 ,以 套期保值 。融资融券交易,与普通证券交易相比,在许多方面有较大的区别,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证金要求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须提交100%的保证金,即买入证券须事先存入足额的资金,卖出证券须事先持有足额的证券。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则不同,投资者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进行保证金一定倍数的买卖(买空卖空),在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上涨而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时,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并在高位卖出证券后归还借款;预测证券价格将要下跌而手头没有证券时,则可以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并在低位买入证券归还。2、法律关系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只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其与证券公司之间不仅存在委托买卖的关系,还存在资金或证券的借贷关系,因此还要事先以现金或证券的形式向证券公司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并将融资买入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交付证券公司一并作为担保物。投资者在偿还借贷的资金、证券及利息、费用,并扣除自己的保证金后有剩余的,即为投资收益(盈利)。3、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不同。投资者从事普通证券交易时,风险完全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几乎可以买卖所有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少数特殊品种对参与交易的投资者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而从事融资融券交易时,如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资金或证券,还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所以投资者只能在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内买卖证券,而证券公司确定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均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之内,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融资是通过借证券的方式来卖出,然后再以证券来归还,在此过程中,券商类上市公司直接受益,因为融资融券业务被认为是推出期指的提前条件之一,所以期货公司也会间接受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诈骗罪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诈骗罪侵犯了公民的财产安全,是刑法打击的对象,进行诈骗行为的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我国关于诈骗犯罪做出相关的规定,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


·如果没借条起诉能胜诉吗?
      如果没借条起诉能胜诉吗?没借条也是可以起诉的,有可能胜诉,可以提交支付记录或者转账记录来提交到法院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


·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一、如果碰上拆迁,小产权房可以得到补偿费吗?  小产权房在拆迁的过程中能否获得补偿是主要是根据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有效就能获得补偿,合同无效则无......


·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金额是怎样的
      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金额是怎样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
      公民的权益在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故意或者是有意行为的侵犯后,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就司法实践来说,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各类案件中所......


·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
      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一、民事诉讼书的书写格式是怎么样的?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


·员工辞退补偿标准
      员工辞退补偿标准员工被辞退如果是合法辞退,单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


·哪些情况下需要股权转让委托中介机构?
      哪些情况下需要股权转让委托中介机构?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二......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


·男女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男女离婚孩子归谁抚养?要是男女离婚,家里有尚未成年的子女,那么此时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否则是不允许男女离婚的。而在这种情况下要......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未成年人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犯故意伤害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故意伤害罪,致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