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三次起诉离婚诉状范文的撰写需要注意什么?

虽然在当今社会,协议离婚以其便捷性变得流行;但对于离婚双方纠纷较多的,起诉离婚还是首选。可是,仍然有很多人对于起诉离婚状的相关内容都不太清楚。那么,三次起诉离婚诉状范文的撰写需要注意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次起诉离婚诉状范文的撰写需要注意什么?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 诉讼 代理 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
  离婚
  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 1 ) 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 结婚 ,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 再婚 ;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 2 ) 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 证据 、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 3 ) 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 抚养费 的承担,对家庭 共同财产 如何处置。
  
  3、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离婚诉讼程序有哪些?
  
  一、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三次起诉离婚诉状范文的撰写需要注意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在撰写起诉离婚状时,需要写清离婚理由以及离婚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由于起诉状属于严肃的法律文书,如果您有需要,可以找专业人士撰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济南市工伤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在钢厂、建筑工地等地方工作的济南职工,有时候会在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这属于工伤范围,职工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是要拿到鉴定书后才能向单位提......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房产怎么办?欠钱不还没有房产的可以通过其它的财产进行偿还处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


·双方离婚后不按照协议执行怎么办?
      双方离婚后不按照协议执行怎么办?双方离婚后,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离婚协议上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操作方法如下:1、原告向法院提交起......


·我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
      我不签字政府可以强行征收土地吗?您都知道,政府征收土地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为了公共项目的利益,并且政府会给被损害到应得利益的集体或个人以应有的......


·一、醉驾肇事逃逸全责怎么赔偿?
      一、醉驾肇事逃逸全责怎么赔偿?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一、老人不肯立遗嘱子女可以强迫吗?
      一、老人不肯立遗嘱子女可以强迫吗?不可以,受强迫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继承法》第22条规定,“无行......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意思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意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构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为“未满八周岁”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即年龄和认识判断......


·劳动合同到底跟总公司签还是分公司?
      劳动合同到底跟总公司签还是分公司?与当事人直接的雇佣方签订合同。1、若当事人的分公司是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那么该分公司......


·起诉离婚什么是调解,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因不可调和的矛盾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法院会对?原告方提出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各方面的条件之后,法院会受理案件,通知夫妻双方到庭参加案......


·亲友间的借款怎么避免风险
      人们在遇到经济困难时,第一想到的往往不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是尽可能地向亲朋好友借款。不过,有借款行为就会有一定的风险,而亲友间的借款怎么避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房屋过户吗?
      在当代社会,房屋过户的法律意义是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转让给他人,一般可以通过赠送、转让或者继承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协议离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