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
  
  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工程师要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负责和把控。尽管如此,在工程进行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质量缺陷和质量不过关的现象。当出现这种情况时,需要在不使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降低的前提下,进行相关的处理。那么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呢?本文将给予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1)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工序或使用了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的现象。
  
  (2)出现了工程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保证安全。
  
  (3)总监理工程师以《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要求其停止发生质量事故工序及与之相关工序的施工或停止使用达不到设计标准、使用功能要求的材料、设备。
  
  (4)施工单位接到《工程质量事故通知单》后,尽快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写出调查报告,报监理单位与工程部。监理单位和甲方代表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
  
  (5)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时组织事故原因分析会,除工程部、设计、施工单位外,还应请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相关人员参加。分析会要查明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责任方必须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在质量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报工程部。工程部签署意见并经设计部、财务部、监审部会签后,报设计单位。
  
  (7)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按经批准的处理方案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8)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并写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9)财务部应及时将工程造价的调整情况报告指挥部领导。
  
  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一般处理原则是:正确确定事故性质,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是结构性还是一般性、是迫切性还是可缓性;正确确定处理范围,除直接发生部位,还应检查处理事故相邻影响作用范围的结构部位或构件。
  
  处理基本要求是: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原则。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类型
  
  1、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
  
  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
  
  (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工程事故发生时,首先要马上停止工程的进行,然后采取控制防御措施,防止事故影响的扩大。而后要马上分级上报,由上级指导事故处理。每一个环节都很关键,所以要严格按照规定环节进行操作。综合来讲事故处理的原则就是保障安全性。以上就是关于工程质量怎样处理程序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信息请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强奸罪起诉是否需要上诉费?
      强奸罪起诉是否需要上诉费?不需要,这是公诉案件。根据《刑法》第236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
      村民耕地被强征怎么赔偿?一、耕地强征1、耕地强征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低保盖房产权归谁
      一般情况下是归国家的。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城乡低保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预算管理......


·跟下家公司签订好劳动合同后办理离职手续跳槽,需不需要给原公司赔偿?
      1、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时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而支付的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3、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没住院有误工费?
      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没住院有误工费?根据法律规定工伤没住院有误工费的,因为实际上误工费用的话,它和有没有住院并不存在着直接的关系,住院他影响到的是......


·被继承人因病死亡如何立遗嘱
      被继承人因病死亡如何立遗嘱一、被继承人因病死亡如何立遗嘱?被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就不能立遗嘱了,遗嘱只能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死亡前没有立遗嘱......


·车祸后多久能拿到赔偿金?
      交通事故的赔偿款要根据事故的类型和事故解决的方式来决定拿到赔偿款的时间。一、通过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通过协商处理交通事故,也即是我们一般说的......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可以判刑吗?
      民事诉讼强制执行可以判刑吗?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关于民事的法律,因为民事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发生。那么我就为您说一下关于民事诉......


·股权转让在哪里办理有没有规定?
      股权转让在哪里办理有没有规定?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项规定也越发完善,尤其是涉及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规定更是事无巨细,股权转让就是一个明显......


·离婚官司法院收取财产费是怎样的
      离婚官司法院收取财产费是怎样的1、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在50-300之间收取诉讼费。2、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诉讼费可以由败诉......


·诉前财产保全不起诉怎么办?
      诉前财产保全不起诉怎么办?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