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一直要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生活在法治社会中,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离婚过程中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孩子抚养权以及财产分割,依法办事这样才能保证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实生活中
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相应的法律的问题,此时我们就会主动的去求助律师,以寻求帮助。而在委托律师进行起诉的时候,我们会先行发送律师函告知对......
·侵犯商业秘密能治安处罚吗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给相关企业和商业秘密权利人会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一般情况下是需要进行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处罚拘役,同时还要进行处罚金赔偿......
·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有哪几种
继承遗产分配比例有哪几种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
·违章建筑的分类
对违章建筑的分类最常见的是从表现形态上划分,如认为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
·商标注册地址变更与续展到哪里办理?
商标注册地址变更与续展到哪里办理?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自2002年......
·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
私募基金不准入房地产?一、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大众公开募集的资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条件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支付条件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企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1、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原工作,也无法胜任......
·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
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一、起诉阶段辩护意见的内容是什么?起诉阶段辩护意见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医患事故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医患事故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一、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
从古至今,国家公职人员的收贿受贿情况都是受到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和关注,我国法律对于单位受贿罪法律规定立案标准是什么?收取财物后,为他人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