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现实中,欠钱不还的朋友大有人在,而且还有些人“引以为荣”,很多债权人对这些人是深恶痛绝,后悔当初怎么借钱给他,那么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欠钱不还怎么处理1、直接开口要:如果是有当时借钱时朋友给的欠条或证明那就最好的了,你可以直接问他要钱,将你手上的欠条或证明给他看,以证明他有跟你借过钱。2、看准时机:要想让不想还钱的朋友要钱是看天时和地利的,那什么是天时呢?最好的时机就是自己急需要用钱的时候,因为这样自己就能有借口向朋友开口要钱。地利则是当着别人的面问起朋友还钱的事,现在的人一般都好面子,在当着别人的面,而自己又在需用钱的时候一般是最好的。3、反向借钱:跟朋友说自己需要用钱,而自己又周转不开,向朋友借一点来应急一下,最好借的数量在你借给朋友的数量左右,相差不要太大,这种情况下,有的朋友会说:哦,对了,差点忘记了,我向你借过钱,现在还给你好了。如果朋友不说还钱的事而又将钱借给你的话,你就可以开口了:你可以说:说到借钱,我记得XX年
  XX月XX日你给我借过XX钱呢,然后问朋友记得不。这样你就拿到钱了。4、借个桥梁:有的朋友一直不还钱,而自己又不好意思开口的情况下,建议借个桥梁,也就是说,你可以找个你们两都熟悉或要好的朋友和你一起去见你朋友,不过你要先和这个朋友套好话,相聚后三人一起聊天,然后你就说自己没有钱了,需要钱周转一下,你就向那个你们都熟悉或要好的朋友借钱,记住,是向那个你们都熟悉或要好的朋友,而不是向你借过钱的朋友借。此时你那套好话的朋友就可以说:我也没有钱,我记得你给我说过你不是借过钱给谁,还了没有啊?你可以问他要哇。然后你就可以说:就是XXX,不过你怕他也周转不开,不好意思说。此时,为了面子,他应该会还钱给你。5、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在要不回来,而借的数量也多的情况下,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借条或证明的最好了,如果没有你可以悄悄带一个录音机或其他录音设备一起去找朋友,问他还钱,然后将你们的谈话录下来,这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二、起诉状的内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朋友欠钱不还,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在实践中解决这些问题还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掌握方法和技巧,这样才能有效的追回欠款。如需要帮助,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这是非常有作用的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诉请范围
      如何确定劳动争议的诉请范围有人认为,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所针对的内容是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内容是否合规,对不合规的情况予以纠正。实际上法......


·赡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赡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构成上述关系的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


·两限房购买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两限房购买条件是如何规定的申请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2、新标准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并自愿放......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要如何算
      员工加班工资基数要如何算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此处提供某地高院出台的指导意见,供参考:劳动者加班费计算基数,应当按照法定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正......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工伤期间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员工工伤期间,因为是在工伤治疗期间,或者因为工伤可能影响今后正常上岗工作,所以有些公司为避免遭受劳动......


·开始适用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一、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
      不同的律师其实擅长打的是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说擅长刑事案件的律师,在合同事务方面不一定就是拿手的。因此在需要聘请律师的时候,一定要知道该怎么......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内容是什么?
      重大误解撤销权的行使内容是什么?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有哪些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即撤销权的主体,是因债务人的行为而使其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这里所说......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什么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责任是什么紧急联系人是属于联系贷款本人的一个备用手机号码,不涉及到责任。贷款紧急联系人只是在联系不到借款人时候的选择,并不需......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清算的程序怎么进行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清算的程序怎么进行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如果其经营不善,同样是可以倒闭的,但是在倒闭之前往往就会涉及到清算的问题,这......


·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处刑罚
      诈骗罪共同犯罪中分为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等等,不同的犯罪身份,那么对犯罪分子的量刑处罚就不同。但实践中要想知道诈骗罪共犯怎么判刑,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