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怎么变更抚养权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那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就不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而此时就会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不过在夫妻离婚后是否可以变更抚养权呢?要是可以的话,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司法实践中,抚养权一旦确实后,想要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是相当困难的,除非出现了法定情形。所以,如何变更抚养权成了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一方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在这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四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
  二、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
  如果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首先可以先跟另一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利,如果你的情况是属于可以判决孩子抚养权变更的情况法院就会判你抚养小孩的。我国法律允许在夫妻离婚之后变更孩子抚养权,至于离婚后如何变更抚养权,上文中我们也是做出了相应的介绍。如果孩子的父母可以就抚养权的变更协商达成一致的话,那自然是最好的,此时对孩子造成是伤害也是比较小的,不然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变更抚养权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保安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
      保安加班费计算方法是什么?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


·一、驾驶人员醉驾三年后能驾照吗?
      一、驾驶人员醉驾三年后能驾照吗?驾驶人员醉驾三年是不可以考驾照的,需要五年才可以考取驾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


·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吗?
      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吗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须另行起诉。一般法院会从对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划,就是去......


·那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
      那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


·一、发生交通事故汽车保险怎么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汽车保险怎么赔偿?(一)报案当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股份合作协议书分为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三方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其中,又以个人股份合作协议书最常见,那......


·有限公司破产后要追股东个人财产吗
      有限公司破产后要追股东个人财产吗不追。《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标准没有固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做什么事情,都十分的讲求证据,没有证据就意味着你所主张的事情不成立,这一点不仅在现实生活中是这样的,在法律上更是如此,......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一、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是什么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