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当今社会,越来越多人需要走法律途径来索取应有的赔偿。例如很多员工因为工作受伤之后,公司是需要赔偿工伤引起的一切损失。那么要是肇事者不给赔偿之后走法律程序判定需要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呢?接下来由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一、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 ?
  
  
  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执行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依法拘留罚款等,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法院可以强行拍卖抵押被告人的财产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但是如果对方真的没有任何的私人财产,也没有发现债务人有财产转移,那么在发生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而这永远不会过期,并且法院还可以对其实施司法拘留。
  
  因此,当我们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如果不想在借条到期的时候,债务人还不了钱,不妨先了解一下债务人是否有还款能力,再考虑一下到底要不要借钱,避免两人发生债务纠纷,弄上了法庭,结果仍然收不回来债务。
  
  1、调查一下对方各项财产情况
  
  2、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提供对方除银行账户以外其他财产的线索
  
  3、强制执行不一定非要执行对方帐户资金,也可以执行对方的不动产或营业收入
  
  4、只要发现有财产,随时可执行
  
  二、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三、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综上所述,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可已参照以上方法,如果被执行人既没有钱又抗拒执行,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拘留的,当然如果被执行人既没有钱,但是他依法办事,那么就没有拘留的必要了。如还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公务员工伤七级鉴定的待遇是怎样的?
      一、公务员工伤七级鉴定的待遇是怎样的?公务员工伤鉴定为七级可以享受由单位支付医疗费等的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


·一、孕妇能不能离婚?
      一、孕妇能不能离婚?孕妇可以离婚吗?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原则,靠法律的手段维护婚姻的稳定并非婚姻立法的本意。婚姻能否维持,能否形成人们所期盼的......


·犯罪分子被拘留后多少天批捕?
      一、犯罪分子被拘留后多少天批捕?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


·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费用自然就是房款了
      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费用自然就是房款了,但您可不要认为除了这个费用之外,就不会涉及到其他的了。其实因为购房要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


·专利权的职务发明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的职务发明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由于至少需要经过形式......


·模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模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个项目的完成会涉及到许多施工单位,地基、电气、模板等工程的施工都会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包完成。这就要求工程发......


·商标法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
      商标法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一、商标法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的违约行为是哪些
      我们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保障。当碰到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违反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必须了解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才能有效......


·对行政处罚复议决定不服向哪个法院起诉
      对行政处罚复议决定不服向哪个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


·可以。醉驾无事故
      可以。醉驾无事故,由法官根据嫌疑人认罪态度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争取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


·开车玩手机被拍照怎么处罚
      开车玩手机被拍照怎么处罚开车玩手机属于违法行为。开车玩手机已经违法,会进行相应的警告并且处两百元以下的罚款,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了在驾驶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