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刑罚对于盗窃罪的规定比较明细,一般为3个等级,分别是“较大、巨大、特别巨大”,但是这三个等级的财务数额标准可能很多人不清楚,到底是如何界定的。同时根据盗窃罪的严重性,判刑量刑时也不同,那么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判定标准是多少呢.
  
  一、盗窃罪的数额标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二、盗窃罪应当如何处罚
  
  (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
  
  (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
  
  (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我们就知道了,盗窃罪的界定最低标准其实500起,只要你盗窃500就可以判定你为盗窃罪了,您不要抱着金额小,就不是的心理。所以即使是盗窃500元,也算是盗窃罪较大,是可以判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了的,老老实实做人,不要抱有一些不该有的想法,毕竟现在是法治社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该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联系不上该怎么办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


·股权转让违约金百分比为多少?
      股权转让违约金百分比为多少?一、股权转让违约金百分比为多少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国有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国企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在很多关键领域,都是由国企控制的。而国企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也会因为企业合并重组需求资金......


·电子专利申请费用要好多
      电子专利申请费用要好多国内部分(人民币:元)(一)申请费 全额 个人减缓 单位减缓1.发明专利 900 135 2......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有效吗?
      担保合同中约定抵押质押担保期间有效吗?在担保合同中,对质押、抵押担保物权期间的约定因为违反法律原则、违反法律规定,而失去法律效力。这是因为......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校园防高空坠物的方法有哪些
      校园防高空坠物的方法有哪些有些高空坠物致人伤害案完全是人为的原因导致的,因为有极少数不负责任的人员存在主动抛物的这样一种行为。殊不知可能就是......


·未婚生孩子索要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脱离了传统的观念后,现代男女思想先进,未婚前也能有好几个孩子,可是越是年轻的男女越不懂事,最后连孩子都有了才发现各自双方都并不是真正合适的,......


·单位上班加班费少发怎么办?
      在公司中,为了应付急紧任务或者其他原因,需要当天时间来完成。所以要求员工加班,加班通常需要付出比平时多的工资来支付给员工。但有时公司因为一些......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为什么?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为什么?首先,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


·只喝一杯啤酒算酒驾吗
      只喝一杯啤酒算酒驾吗很准确的说,一杯啤酒是酒驾。当然,只是只一般大小的杯子,也就是2.5两杯子的大小。如果是酒吧里面的那种高杯子,那可能就不是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