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给您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
一、什么叫公司清算 ?
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二、《民法典》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吗
法人清算期间的主体资格问题。以公司为例。
我国《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 与 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 配给股东。”
所以公司存续意味着主体资格的不消灭,但不能进行清算范围以外的活动。
强制清算期间,被申请人法人资格存续,但不得开展与强制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清算组决定开展确与强制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的,应报人民法院批准。
《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 【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后的清算】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七十一条 【清算适用的法律依据】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三、法人解散怎么进行清算? ?
1、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4、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5、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从上面这些资料中,我们您对于《民法典》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这个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处于清算阶段的公司来说,其法人的地位还是存在的,只是不可以开展与清算有关的业务,这也是对在清算期间公司法人的限制。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开庭会不会当庭判缓刑?
开庭会不会当庭判缓刑?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缓刑全部是当庭宣判的,所以缓刑既可以当庭宣判,也可以是定期进行宣判,依据案情而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吹气多少算醉驾?
根据规定吹气多少算醉驾?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
·嫌疑人打架会刑事拘留多久
嫌疑人打架会刑事拘留多久?打架构成犯罪的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
债务追讨诉讼是多少时间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强奸罪由什么构成2023
强奸罪由什么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2、......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不清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些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经常会跑冤枉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没有受伤赔偿误工费吗?一般无人受伤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的,如果对方的车辆是运营车辆,是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昆明工程纠纷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
昆明工程纠纷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国家西部大开发已经进入到了一个上升期,云南、贵州等地的经济建设已经蒸蒸日上。在城市建设中常见的工程纠纷问题......
·正式监控安装合同书怎么写?
正式监控安装合同书怎么写?监控能窥探到当事人活动的去一次。随着中国侦查技术的不断发展,监控设备也被应用到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一些大型商场法......
·装修户高空坠物砸坏车子该如何赔偿?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在生活中会出现各种我们意想不到的意外,比如说我们走在马路上补东西绊倒,走在小区里被一些不明物体伤到等等,......
·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