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难免会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警会到现场勘察,并对双方的责任进行划分。不过,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显然没有直行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来得直观。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十字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吧。
  
  一、十字路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1、要看各自行进的方向和是否有主次道路之分。
  
  让行规定是:左边车让右边车即左让右,次要道路车让主要道路车。
  
  一般按这个规定定主次责,应让行的负主责,被让的负次责。无红绿灯十字路口互碰不会定哪一方全责,但要以办案交警对交法的理解和现场调查情况来定,不排除定全责的可能 。
  
  2、任何道路路口的通过速度都不得超过60公里。
  
  无信号控制路口,应停车了望,让右车先行。
  
  二、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侯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警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交管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交管科在受理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9、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各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处理),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当事人。如拒绝签收,可能造成放弃申诉权力的后果。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5)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通过上文对十字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解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十字路口的行车原则是左车让右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左车负主要责任的情况居多,但还是要看现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结果出来之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觉得该结果并不合理,可以要求进行重新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增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增加?
      增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是否需要增加?增资价格对应注册资本是需要增加的,主要是因为注册资本和增加之后的一个金额要对应起来,债务诉讼的标的错误的话,......


·一、醉驾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
      一、醉驾逃逸致人死亡如何处罚?醉驾逃逸致人死亡的处罚是会构成交通肇事罪,然后进行有期徒刑的量刑。1、死亡一人,肇事人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


·农村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时可以补偿吗?
      农村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的房子,拆迁时可以补偿吗?一、宅基地上的房子宅基地是因村民建房自住而占有利用集体所有权的土地。根据《物权》第......


·一、已满十六不满十八未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一、已满十六不满十八未误工费可以申请吗?1、年满16周岁,已经达到我国法定劳动年龄,因此不算童工。虽然你未满18周岁,法律上未成年,但已经达到法......


·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接受虚开增值税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破坏社会......


·产权到期了到哪里续费?
      产权到期了到哪里续费?产权到期了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


·一、老公所有财产遗嘱都是婆婆属于合法的吗?
      一、老公所有财产遗嘱都是婆婆属于合法的吗?遗嘱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


·无证驾驶撞人不严重,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不严重,怎么处罚随着无证驾驶、酒驾、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日渐增多,国家出台了最严格的交通法,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于这些违反......


·一、国企职工醉驾开除公职是真的吗
      一、国企职工醉驾开除公职是真的吗国企职工被判拘役或者缓刑,都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解除合同,但是......


·分隔债权债务是犯罪吗?
      一、分隔债权债务是犯罪吗?分隔债权债务是合法行为,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


·在我国规定学生监护人是谁?
      在我国规定学生监护人是谁?学校并非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我国未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其中并不包括学校,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