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二手房的交易时,才会涉及到房屋评估的问题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进行二手房的交易时,才会涉及到房屋评估的问题,毕竟此时二手房已经被实际居住使用过了,因此要根据现在的情况对房价作出相应的评估,这样买卖双方在交易的时候才有一个参考的依据。那通常哪些情况下是需要进行房屋评估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情况下需要做房屋评估?
  
  房产评估是对房屋的价格进行合理的市场估计和认定,一般在以下四种情况下需要进行房产评估:
  
  1、买卖双方认为有必要时。
  
  买房时,买卖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都能自行确定房屋的价格,但如果有一方或双方对交易的二手房的价格没有概念,对房地产市场不了解,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或中介机构的评估,也往往要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然后参考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
  
  2、进行房地产保险时。
  
  为了确保房产的安全,避免风险到来时的巨大损失,房屋所有人会选择提前为房地产投保险,在投保之前,需要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这就是房地产保险评估,它又可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3、申请抵押贷款时。
  
  在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一般会以房产作为抵押物,为还款提供担保。这种情况下,银行为了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借款人为了能比较顺利地贷款,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提前委托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会要求其进行评估。
  
  4、发生房地产纠纷时。
  
  例如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以价格过高或过低、显示公平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此时,买卖合同任何一方或者双方或仲裁机构、法院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为协议、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参考依据。
  
  以上是可能进行房产评估的情形,如果房产的相关权利人在进行民事活动,如买卖、抵押时不确定是否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请教,说明情况,听取律师的合理建议。
  
  二、房产评估应该怎么做?
  
  如果发生了上述情形之一,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人决定对房产进行评估,应该怎么做呢?
  
  1、首先是寻找一家合法的评估机构,其程序一般包括以下9个步骤:
  
  (1)接受估价委托;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4)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6)选定估价方法进行计算;
  
  (7)确定估价结果;
  
  (8)撰写估价报告。
  
  2、目前市场上应用最为广泛的也是最为精确的房产评估方法是市场比较法,在估算房价时参考的因素如下:
  
  (1)所在小区的均价,以及小区内类似房屋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
  
  (2)周边小区类似房源的挂牌价和成交价格;
  
  (3)所在小区和所在板块的房价走势;
  
  (4)被估算二手房的特性,包括房型、楼层、装修、朝向、房龄、小区内位置、景观等等。
  
  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对于评估机构的资质或者流程有不确定之处,建议不要盲目做决定,可以先咨询房产律师,请律师陪同选择评估机构,对评估流程进行监督,合理做出决定。
  
  如果生活中房屋的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不确定是否需要对房产价格进行评估,或者不知如何科学合法地确定房屋价格,可以咨询律师,以决定是否进行房屋评估,然后在律师的指引下操作,只有确定房屋的合理价格,才能给房产所有权人的决策提供合理参考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恩施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身边经常听说有关拆迁的事情,想必您也非常关心拆迁这件事情。那么您有没有想过各地的补偿标准其实是不一样的呢?答案是是的。各个地区的补偿标准......


·故意杀人什么情况下判死刑?
      一、故意杀人什么情况下判死刑?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要判处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罪是否适用死刑,要区分犯罪情节。是否适用死刑,要注意把握......


·周六和周日加班怎么样工资
      周六和周日加班怎么样工资周六周日加班工资标准周六周日应该休息而加班的,属于休息日加班,单位应该支付200%的加班工资。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怎么办?
      我们在生活中,我们会存在很多的法律问题,最常出现的情况就是我们在生活中因为经营方面的不合规或者是其他的问题,会涉及到行政处罚。虽然行政处罚的......


·借钱不还如何定性为诈骗
      看借款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借款人“......


·郑州二手房首付是多少?
      郑州二手房首付是多少?1、一般首套的二手房,二手房贷的首付的不低于30%,这里说的30%值得的不是成交的较而是评估价的、而二手房贷款式根据二手房评......


·醉酒驾驶机动车6032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6032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这种行为确实也是比较常见,所以酿成的交通事故也是数量比较多的,......


·我国信用卡诈骗追诉期是多久?
      信用卡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还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现在信用卡诈骗这个词在人们生活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得不引起我们您的重视,因而,人们对信用......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规定具体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规定具体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的概念旅游合同纠纷是指旅游业者和游客之间或旅游业者之间因旅游合同的订立、变更、履行、解除......


·离婚和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一并起诉吗?
      离婚和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一并起诉吗?在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并且就抚养权、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并且起诉书中载明这些事项的......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以股份转让给其他第三人为例子,详细为大家介绍股份转让需要走的程序: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