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监外执行可以考驾照吗?

监外执行是指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人,由于不能收监而是在社区机构执行刑法的一种政策。监外执行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在外服刑,一旦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就必须再进入监狱服刑。那么监外执行有哪些法律规定呢?在下文对监外执行可以考驾照吗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监外执行的定义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二、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涉嫌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暂予监外执行法律规定亟待完善
  
  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多见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等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文件之中,由于立法规定的不尽完善及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导致监外执行在实践中存在无法可依的问题,亟待引起高度重视。以下两种情况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1、脱管罪犯上网追逃问题。
  
  2、人民法院在判决的同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续保问题。
  
  三、监外执行可不可以考驾照?
  
  监外执行不能考驾照。
  
  根据规定,凡是监外执行的犯人,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驾驶证的规定(要求身体健康,四肢活动正常等条件),所以,是不符合驾驶证申请的相关条件。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上文对监外执行可以考驾照吗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监外执行期间是不可以考驾照的,因为一般只有身体状况恶化的犯人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所以监外执行期间的犯人身体状况是无法考驾照的。监外执行是为了保护犯人的生命安全的一项制度,只有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才可以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一、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属于合理说法。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


·公司骗钱可以打工商局投诉吗?
      公司骗钱可以打工商局投诉吗可以,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一条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


·一、离婚彩礼返还?
      一、离婚彩礼返还有哪些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门店倒闭了会员卡怎么办?
      门店倒闭了会员卡怎么办?如果门店倒闭、或更换地址,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退回预付会员卡的余额。如果商家还在继续经营,而消费者因个人原因单方面要求......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


·租售同权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始试行,其实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来
      租售同权目前已经在部分省市开始试行,其实当租售同权政策推出来以后,很多人都会认为,尽管说在一定程度上暂时解决了租房群体的一些基本权益问题,但......


·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怎么办公证?
      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怎么办公证?根据法律规定手写遗嘱当事人自己到有关的公证机关,然后提交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相关的房产证明和手写的遗嘱来办理公......


·如果我离婚应怎样争取我的利益
      如果我离婚应怎样争取我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人寿交强险赔偿范围限额是什么?
      大家肯定对于交强险都是有着了解的,交强险是我们国家规定的车辆必须要缴纳的保险,交强险的保障内容是有很多的,交强险其实是可以通过人寿保险进行缴......


·重婚解除无效的办法是什么?
      重婚解除无效的办法是什么?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


·刑事拘留多少天释放2023
      ?一、刑事拘留多少天释放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分别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