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为了城市建设,或者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开发商经过当地这些政府的

为了城市建设,或者是公共利益的需要,开发商经过当地这些政府的同意之后,可以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征收后,开发商会修建新的房屋,此类房屋被称为回迁房,就实际情形来说,回迁房的购买价格是比较低的,故而购买人群是比较多的,在使用中,若发现回迁房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回迁房质量问题该如何解决?
  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先鉴定,然后协商开发商或者政府部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1、回迁房,是指建立在国有出让土地上,为私有房屋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现在尚未取得但将来一定能够取得个人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但建立在集体土地或者国有划拨上的旧村改造房屋不是回迁房范围。2、回迁房,商品房都出房产证了,那交易都一样。没出房产证的,回迁民手持的是合同,就有一定的风险。回迁房比商品房要,敢于承担风险,那就买回迁房比较划算。3、这些房子的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仅凭回迁协议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4、回迁房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回迁房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回迁房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存在无产权或者部分产权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则拒绝申请。
  三、回迁房质量怎么样
  回迁房的修建如果是同一个开发商,同一个施工队,哪在建筑质量上不会有什么差别,但在房屋的户型跟格局会有很大的差别,这事必然的,只要建筑商是有资质的就没问题。如果回迁房出现问题那也可以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需要联系有权机关对房屋质量进行鉴定,在拿到鉴定结果后,需要及时联系开放商,协商赔偿事宜,当然也可以联系政府部门,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书写诉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限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得到赔偿诉讼请求的,逾期将失去胜诉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
      一、确认劳动关系管辖异议怎么办?1、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


·矿产资源压覆纠纷中证据的认定
      一是矿业权行政审批登记有关资料www.da64.net。包括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备案文件,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文件,矿业权价款(出......


·缺席审判过后可以申诉吗?
      缺席审判过后可以申诉吗?缺席审判过后是可以进行申诉的;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


·哪些人需要遗嘱信托?
      需要遗嘱信托的人群大致分为以下三类:  1、欲立遗嘱,但却不知如何规划的人;  2、对遗产管理及配置有专业需求的人;  3、欲避免家族争产......


·买二手车过户费怎么算?
      买二手车过户费怎么算?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还有评估车辆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如果委托经......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在现实生活中,女方出嫁往往有娘家送去嫁妆,嫁妆的表现形式都不尽相同。那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夫妻之间的哪些财产属于......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


·租赁合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要求出租人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出租物,并占有、使用出租物,获取通过出租物取得的效益。二、要求出租人按合同约定......


·拘役缓刑期间待遇公司还会照发吗?
      拘役缓刑期间待遇公司还会照发吗?只要员工和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如果解除了劳动合同,则没有工资。如果没有解除合同,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没有为单......


·遗嘱的有效形式
      遗嘱的有效形式《继承法》第十七条就遗嘱的有效形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女员工怀孕可以随时辞职吗?
      女员工怀孕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主动辞职的与是否怀孕无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