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伤鉴定证明人的证明材料怎么写

一、工伤鉴定证明人的证明材料怎么写?
  
  证明
  
  
  1、证明人自然情况:
  
  
  2、证明内容:证明受伤者是于何时来单位的、岗位:月工资 元,何时受的伤,怎么受的伤,伤在什么地方了。
  
  
  3、以上情况属实。
  
  
  4、 证明人签字按手印。
  
  5、年月日。
  
  二、没有证人怎么办?
  
  可以搜集其他能够证明该起事故确实存在且确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其他任何证据材料,不局限于证人证言。
  
  三、工伤认定须提交资料:
  
  1、本人自述事故经过。
  
  2、1-2人的旁证材料,旁证材料写好后,由申报企业注明旁证人身份并加盖公章。
  
  3、原始病历和医疗诊断证明并复印(原件核对后退回)。
  
  4、当月考勤资料(盖章)。
  
  5、职业病认定工伤须提供病者的职业病防治所(疾控中心)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人事档案。
  
  四、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
  
  ⑵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证明;
  
  ⑶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工死亡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⑷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⑸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读了我们整理的上篇文章,相信你都知道了。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证明人信息、证明内容两个方面,要注意的是证人要如实不正,不得作伪证、做假证,否则会面临承担法律责任。也不得说一些道听途说、推测性的语言,这些是不和被法官采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三大诉讼中不管是哪一种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那么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针对不同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具......


·网络贷款金融诈骗了应怎么办?
      网络贷款金融诈骗了应怎么办?在当今社会,网络环境中存在着很多不安全的因素,风险很大,很多人因为轻信网络上的诈骗分子而使自己的钱财受到损失,使......


·最新国家赔偿的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新标准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起诉离婚时需要以下必备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甘肃省房屋装修合同范本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为人们提供证明文件时,如果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可能会涉及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当事人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许多人......


·什么情况下
      什么情况下,公司开除你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
      股权转让印花税到哪里交?一、印花税股权转让的征税原因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书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
      车辆全险不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撞亲属致伤亡不理赔。在保险条款中,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第三者”的范畴之外。所以,如果车辆撞......


·公司辞退工龄超十年员工如何赔偿?
      公司辞退工龄超十年员工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凡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将被辞退,并给予以下补偿:首先,企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报酬按工......


·民事诉讼法再审时间是多久?
      发生在公民之间的民事纠纷就需要通过法院的民事法庭的审判得到解决判决,但是在判决中需要担负责任或者认为过错方没有得到相应的处罚的人肯定会不满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