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交易因程序

房屋交易因程序不当引发的纠纷并不少见,许多人图方便省事,对于一些程序并未足够的重视从而影响到了交易的结果,那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需要哪些程序呢?当事人在进行交易的时候又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需要哪些程序
  在房屋交易中,需要进行以下程序:(一)了解房屋产权状况。这要求卖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二)订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等达成协议后,双方签订一份正式的房产买卖契约。(三)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四)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审批权限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五)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与其他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有区别的。(六)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房屋买卖契约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后,交易的房屋转让行为方为有效。
  二、房屋交易需要注意什么?
  在房屋交易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一)查清房屋权属,尤其是该房屋是否为共有。最好签约前一个小时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查,确保最后时刻该房屋产权情况,防止出现错漏;(二)房屋是否为房改房,因为房改房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如要转让,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的权力,会影响到买卖合同的效力;(三)户口情况,卖方的户口一定要迁出,否则容易出现纠纷;(四)买卖合同要注意明确以下易被忽视的费用: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内自有的设备清单(可能是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水电煤、上网费用等。房屋交易一般都涉及到较大的金额,在交易前,一定要先了解房屋的权属情况以及是否拖欠相关的费用,在转让时一定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会影响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若您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遇到了纠纷或者争议,您可以向专业的房产律师求助,想必律师的存在足以保证您交易的顺利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只要涉及到房产就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产,因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只要涉及到房产就是一笔数目不少的财产,因此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很多关于房产能的纠纷问题,在城镇的拆迁的时候就会导致很多......


·投保人骗保保险多少金额被判刑
      社会上总有一些人想不劳而获,通过形形色色地诈骗手段去非法获得财物。于是有些人盯上了保险行业业务,通过一定的诈骗手段,非法获得原本不应当获得的......


·入职20天没签合同合理吗?
      劳动合同是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重要一步,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也使双方明确了应为对方尽的义务,对合同双方都有很好的约......


·究竟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
      实践中无权处分行为并不少见,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呢?如果一方实施了无权处分行为......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


·犯罪预备的特点包括了什么
      犯罪预备的特点包括了什么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


·股权转让前的负债有什么风险
      股权转让前的负债有什么风险一、股权转让的含义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


·什么是劳务合同
      什么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


·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哪些资料?
      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哪些资料?一、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哪些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再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否根据《民事诉讼法》..百九十九条的规定申请再审?
      再审撤销原判(包括一审生效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后,当事人的诉讼回复至原一审裁判之前的状态,其诉讼请求未被生效裁判所羁束,讼争的民事法律关系......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一、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吗可以。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