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判多久?
一、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判多少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什么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国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
建立严格完善的会计、统计制度,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国专门制定了《会计法》和《统计法》,要求一切会计、统计机构和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并赋予了会计、统计人员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的行为的职权。但近年来,一些单位的领导人员为了个人的私利和小团体的利益,不但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还对会计、统计人员的抵制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严重侵犯了国家的经济管理制度和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对于这种行为,理应给予刑事处罚。
本罪的侵害对象为会计人员和统计人员。会计人员是指持有会计证,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按照有关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等。其中“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财政部1996年颁布《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16条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所以,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侵害对象不包括那些不具备会计资格的临时受指派从事一些有关会计事务工作的人员,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于不具有会计资格,临时从事财会管理工作的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不能认定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需要作为犯罪处罚的,可根据其打击报复行为具体危害性,定以相应的罪名。根据我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统计人员应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设立的统计机构中的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还包括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的统计机构中的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非上述统计人员,不能成为打击报告统计人员罪的侵犯对象。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其他人不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的目的。
三、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认定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本罪与报复陷害罪,存在以下区别: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后者则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本罪的对象是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后者则为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
3、本罪的行为既可以利用职权实施,又可以不利用职权实施,后者则必须要求滥用职权进行报复。尽管如此,有时候会计人员统计人员对其行为进行抵制的同时又在公共场合如会议提出了批评甚或对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控告,而行为人如滥用职权报复且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则同时触犯本罪与报复陷害罪,此时,应按照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即后者处罚。
综上所述,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打击报复会计人员,既侵犯了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国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判多久?以上就是我们对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具体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
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一、使用的土地使用期是怎么算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
·兄弟死了遗产怎么继承?
兄弟死了遗产怎么继承?兄弟遗产继承要先看兄弟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的就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则要看兄弟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按......
·一、法律规定无证醉驾罚款多少?
一、法律规定无证醉驾罚款多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在哪些情形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在哪些情形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
·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根据法律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
·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哪些
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包括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
·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结婚五年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工程质保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工程质保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一、工程质保书主要包括什么内容?(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量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
·公司地址有什么要求
公司地址有什么要求(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2)原属区......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一、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可剥夺监护权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的欠款算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