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租售同权的政策可以说在全国各地都是非常的火爆的,虽然租售
二、合肥租购同权公寓实施还有多远
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发微博指出,与其他城市相比,合肥市住房租赁工作实施方案中没有提出租购同权、共有产权住房、自持租赁住房、长租公寓或租房落户等热词。在培育租赁主体方面,合肥市侧重于政府主体和企业法人主体,对于个人出租住房强调的是依法出租,以及探索个人住房出租综合征收税率法。总体而言,合肥市住房租赁工作实施方案可以视为一张设计图,她勾划了住房租赁工作的大方向,但是具体到路径和步骤如何安排,还有待于相关部门出台住房租赁工作的实施细则,这个实施细则才是住房租赁市场试点的施工图。此前合肥本地媒体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合肥正在研究利用市场化方式激活商品房租赁市场,但是“租购同权”合肥实施还有一个过程。合肥学院房地产研究所副所长凌斌也认为,“租购同权”理论上可以解决部分租房子女入学难问题,但实行起来有困难,合肥能否出台相关政策值得期待。
二、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合肥租售同权是真的吗?从合肥市发布的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来看,并没有“租购同权”四个字,但同样强调了住房承租人的权益保障,并从入学,向医疗、就业、社保(查询 办理)等更多社会福利领域拓展,住房承租人享有的社会公共服务权利将更加明确。这也就意味着“租购同权”合肥实施还有一个过程。租售同权的政策可以说不仅仅是在入学方面给您提供了便利,在医疗、就业、社保等各个方面都给您带来了优惠,但是对于合肥租售同权公寓还有多久才能实现这个问题,相关的权威部门并没有给到一个准确的答复,只是说合肥想要实行租售同权的话,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
·成都居住证过期了该如何续期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
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一、合同生效后不履行,是否有效法律效应还是有的,如果双方都没有履行好自己相应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来废除这个合同......
·律师与其他辩护人之间有什么不同
在刑事诉讼中虽然很多时候都是由辩护人来提供辩护的,但这里的辩护人并不一定就是专业的刑事律师,毕竟我国法律中也没有强制性要求辩护人必须要是刑事......
·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
一、惩罚性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是什么?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
·一、离婚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况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况有哪些?1、协议离婚存在欺诈、胁迫的若一方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标准1、婚姻法》规定,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
·不小心购买了走私进来的冻品怎么办
该行为不构成间接走私,不是犯罪行为,不用去处理。构成间接走私需满足以下条件:一、主观上明知所购买的是走私进口货物;二、直接向走私人购买;三、......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探望孩子怎么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一、投标保证金究竟该交多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固定收入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