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父母如何抢抚养权,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抢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用法律术语来说,就是争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那么您知道,要是父母分开的,该如何来抢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父母如何抢抚养权?
  
  (一)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十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二、争夺抚养权如何取证
  1、即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修养比较高,可以更好的教导孩子。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或者是双方距离都一样,就要看哪一方的居住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了。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希望即使夫妻离婚了也能够让孩子有个良好的生长环境。父母在抢夺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时候,需要提供有利的证据,那么法院将子女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大,具体的取证,各位可以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建议咨询的专业律师,相信他们会为您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
      对于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一、对于抚养权离婚协议怎么写?协议人:某某,女,××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协议人:某某,......


·一、园区中式工解除劳动合同要多长时间?
      一、园区中式工解除劳动合同要多长时间?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延迟退休年龄2023政策是怎样的?
      目前关于延迟退休的年龄还没有具体规定,具体要根据当地施行政策为准。2021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就是农民集体,具体说来,可能属于村农民集体、村内某农民集体、乡镇农民集体三者之一,这个要根据......


·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一样吗
      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一样吗?不告不理与告诉才处理的意思是一样的,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


·一、?
      一、??按揭买房,按揭中途退房怎么办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


·退回补充侦查阅卷是被允许的吗?
      一、退回补充侦查阅卷是被允许的吗?退回补充侦查阅卷是被允许的。刑事案件办理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依次是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在后两个阶段,如果案......


·一、 离婚时老公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离婚时老公财产转移怎么办?可以向司法机关诉讼来处理,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


·婚姻调查取证都?
      婚姻调查取证都有哪些服务项目一、婚姻调查取证都有哪些服务项目《调查行业婚姻调查项目分类规范标准》中将婚姻调查项目分为五类:(一)婚前背景......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其中就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可以说成
      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其中就离不开对事故责任的认定,也可以说成是对事故责任的判定。根据判定的结果,才清楚当事人应该对此次事故承担多少比例的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