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过失爆炸罪。当然,没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不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加以把握。另外,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但是可能会涉嫌成立其他罪名,比如(故意)爆炸罪。那么,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叫过失爆炸罪
  (一)过失爆炸罪的概念过失爆炸罪,是指行为人出于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过失爆炸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 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引起爆炸,危害公共安全,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过失爆炸行为,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要构成过失爆炸罪,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如果爆炸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引起的,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其他不能预见、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则不成立过失爆炸罪。(2)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3)必须造成严重后果。也就是说必须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毁损。如果尚未发生危害结果,或者发生的危害结果尚未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程度的,则不构成过失爆炸罪。因此,后果严重是构成过失爆炸罪的重要标志。(4)过失引起爆炸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者必须具有因果关系,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必须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爆炸行为引起的。这是行为人的行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其引起爆炸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应当预见其爆炸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
  二、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过失爆炸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过失爆炸罪属于过失犯罪,而要是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话,则不会构成此罪,可能涉嫌构成爆炸罪。一般过失犯罪只有出现严重结果才会受到刑罚处罚,也就是说,成立本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至于过失爆炸罪量刑标准,法律中规定情节较轻的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要是情节比较重的话,那将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新车的划痕险多少一年?
      新车的划痕险多少一年?(一)划痕险多少钱一年要想确定车身划痕险多少钱一年,首先保户要决定自己的保额是多少,也就是说,赔偿金额的上限是多少。......


·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
      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一、房子去哪里做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押登记表、......


·离婚双方信用卡债务,应怎么偿还?
      离婚双方信用卡债务,应怎么偿还?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但此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此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


·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福建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为了建设和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福建省出台了相关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有助于缓解中小型企业的融......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需要备案,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


·侵犯商标权的情形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的情形有哪些对于注册商标,法律规定了对其的保护,而很多时候其他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采取一些措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那么,您知道实......


·投标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投标有效期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投标有效期的定义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
      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一、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多少?职工加班工资最高标准是本人工资的3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一、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哪些1、现场处理,发生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2、公安机......


·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
      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一、划入禁养区的养殖场,拆迁款怎么算?1、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的补偿我们所讲的建筑物,一般是指......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
      喝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处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一般是驾驶证被暂扣、被并责令支付罚款。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