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哪些属于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从被取消的投机倒把罪名中分解衍生出的非法经营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采用了叙明罪状表述,并以列举的方式作了具体规定。非法经营罪在实践中有着广泛的适用,但是该罪仍然保留了“口袋罪”的某些特征,认定其构成要件时要注意。那具体来说哪些属于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属于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二、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认定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核心在于认定其客观方面。而认定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重点在于非法经营行为,难点也在于非法经营行为。特别是非法经营罪带有“口袋”条款,更为法律适用带来随意性。那么具体来说非法经营行为包括: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中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只有经过批准,获取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对之从事诸如收购、储存、运输、加工、批发、销售等经营活动。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非法经营。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证件。
  
  经营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是持有人进行该项经济活动合法性的有效凭证。无之则就属于非法经营。进出口许可证,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及其授权机构签发,不仅是对外贸易经营着合法进行对外贸易活动的合法证明,也是国家对进出口货物、技术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凭证,如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技术查验放行时必须以此为依据。进出口原产地证明,是指用来证明进出口货物、技术原产地属于某国或某地区的有效凭证。其为进口国和地区视原产地不同征收差别关税和实施其他进口区别待遇的一种证明。所谓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一般是指对限制买卖物品的经营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3、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是指地下钱庄非法从事商业银行才能开展的接受客户委托代收代付,从付款单位存款账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账户,以此完成客户之间债权债务清算或资金调拨的业务活动。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一般是指:
  
  (1)非法买卖外汇。
  
  (2)非法经营出版物。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4)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5)非法经营互联网业务。
  
  (6)非法经营彩票。
  
  需要注意,认定本罪时,在犯罪情节上要求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而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应以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额为起点,并且要结合行为人是否实施了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是否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等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定金与预付款都有哪些不同
      定金是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依法或依当事人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后,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那么......


·公租房五年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公租房五年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公租房如果住满五年后,那么可以选择:1、申请继续租赁公租房。需要继续续租的,应当在公租房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有关部门提......


·一、在上海如何做租赁网签备案?
      一、在上海如何做租赁网签备案?如果是通过上海房地产经纪机构(即房产中介)、住房租赁企业撮合达成的住房租赁交易,上述机构和企业通过市租赁平台签约......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利率费用如何进行财务处理?
      当前,公司通过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的办法,其中,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更是一种比较广泛的发行方式,因为可转换公司债......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人不过户算谁违约?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人不过户算谁违约?根据法律规定买房人不过户算谁违约需要看导致房屋不能够过户的具体原因,卖方原因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


·先用抗辩权的行使,都是有哪些
      先用抗辩权的行使,都是有哪些限制条件?在我们进行使用抗辩权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而且抗辩权的种类是比较多的,我们在进行使用不同的种类......


·公证过的遗嘱能撤销变更吗
      公证过的遗嘱能撤销变更吗公证的遗嘱也是可以撤销变更的。但是公证遗嘱不得被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撤销或变更,但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仍可以撤销......


·指定监护人诉讼有程序规定吗
      指定监护人诉讼有程序规定吗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确定程序关于法定代理人的确定问题,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法......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在我国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几种在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


·端午节加班调休可以吗
      一、端午节加班调休可以吗端午节属于国家节假日,根据法律规定在国家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需要另行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不能用调休代替。端午节当......


·仓单的作用具体包括哪些
      仓单的作用具体包括哪些一、仓单的作用具体包括哪些仓单,作为仓储保管的凭证,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仓单是保管人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