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有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交保险怎么办

在我国,只要属于正常的劳动关系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关系以后,一些正规的用人单位是会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的。但是在生活当中,其实也不乏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交保险怎么办?
  
  
  一、有劳动关系但是一直没有交保险怎么办?
  
  1、和公司人资部门沟通
  
  每个在职工作的人员,公司都有给个人上手社保的义务,如果你的公司没有给你上社保,你可以给公司的人资沟通,要求给你上社保或补交社保。一般来说,人资部门分析利害关系都会满足你的要求。
  
  2、当地的劳动部门仲裁
  
  当你向公司人资反应情况,人资部门拒绝或推诿,作为劳动者我们有必要申请我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由仲裁部门进行个人与公司之间的调节。
  
  3、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如果公司和仲裁都去申诉了,但是还是没有得到个人满意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并执行相关的法律程序。
  
  二、公司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
  
  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2、《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是用人单位不会自己交保险的话,自己可以选择和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果的话,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提起诉讼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按理来说,公司需要为员工交社保,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拐骗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赔偿?
      解除劳动关系时主要分员工解除、单位解除、协商解除、合同终止四种情况,每一种都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支付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很多员工......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
      怎么对夫妻个人债务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


·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吗
      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吗一、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吗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结婚......


·实践中,开发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不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这样的
      实践中,开发商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不按照约定的时间交房,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对购房者利益的侵害,此时需要对其承担一个违约赔偿责任。那么延期交房赔偿......


·高空坠物校园安全预防措施是什么?
      随着城市化建设如火如荼进行,一座座高楼大厦冲入云霄,不仅增加了城市的美感,同时也为城市生活的人们带来安全隐患。高空坠物砸伤行人的新闻并不少见......


·别人欠钱不还还消失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还消失了怎么办?一、别人欠钱不还还消失了怎么办?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但是起诉有诉讼时......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
      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一、南京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


·经济仲裁被告不出庭对裁决有影响吗?
      在实际的经济仲裁案件中,往往会出现仲裁被告不出庭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原告担心没有被告的仲裁不能正常进行,裁决结果不能约束被告;被告则担心出庭......


·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有合同无借条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确实存在着借款的关系,之后去法院进行起诉即可。当事人如果没有欠条......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怎么过户?
      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怎么过户?土地使用权怎么过户?去房产局调原始档案在拿着产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土地局办理即可变更费用根据实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