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政府的购房政策下,不少朋友从买房投资中抽出身来,更多的朋友

在政府的购房政策下,不少朋友从买房投资中抽出身来,更多的朋友开始买房自住。那么,买房子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应该是您在购房的前前后后需要重点关注的,特别是购买预售的商品房。作为一个买房过来人,在经过种种闹心的买房纠纷后逐步为您分析买房应该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前,应该注意什么?
  
  其实在买房期房前,就应该考虑清楚买房应该注意的一些问题了。首先,当然是考虑房该不该买。解决了这个问题,才需要考虑买房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房者买房前可能有几种担忧:一是交付的预购房款,开发商能否真正用于商品房的建设,而不被挪作他用;二是商品房能否如期建成;三是预售商品房的价格是否合理,房屋是否会增值保值;四是实际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等。因而,购房时,要有一定心理准备,并把握自己的需要,选择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
  
  二、买房挑房时,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预售房屋时,由于没有看到现成的房屋,因此多多少少会存在一些问题。此时,为了避免购房之后出现纠纷,在挑房时就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购买预售商品房,需现场查看开发企业有没有在售房处显眼的地方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附图的原件;
  
  2、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如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应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等。以上这些情况均可登陆市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查询。
  
  3、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三、买房签订合认购书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首先,需要跟您说明的是,认购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认购书在定性上为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订认购书时要了解上面提到的问题;再看认购书条款的具体内容。一项合格的认购书的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
  
  3、价款计算;
  
  4、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需要详细看一下认购书是否完整,是否包括上面所提到的内容,不完整的,就不要贸然签订这个认购书,因为认购书虽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但是里面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定金或者违约金方面的约定,一旦违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支付房款时,应该注意的问题——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
  
  由于购房者支付购房款时的款项比较大,出现问题后常会后悔莫及。因此,在此建议应将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控账户上,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房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何分期,可以由双方约定。比如购买者可以留15%的商品房价款,其中10%可以在出卖人交付使用之前支付,5%的商品房价款可以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
  
  五、收房验房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收房验房是房屋买卖中特别重要的一步,如果这步没有注意,将会给以后的生活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毕竟房子是买来常住的,所以收房验房时需要注意一下问题:
  
  1、检查验收该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交付使用的证件是否齐备,查看是否具有商品住宅交楼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2、实际交楼的标准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比如说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依合同约定设计等,门、地板、窗的材料是否符合约定的标准,配套的室内设施是否齐全。
  
  3、工程质量,门、窗、天花、墙壁、地面的质量、有否渗漏等等。
  
  4、检查水、电开关是否正常,水、电表刻度是否在“0”的位置,用水通道是否畅通等等。
  
  六、买房最后收房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收房后及时办理房产证,避免房产纠纷。根据我国的法律,房子只有登记领取房产证之后才能保证房屋的权属。也就是说,没拿到房产证,开发商还有可能一房二卖,造成新的纠纷。因此,买房后应该及时办理房产证,消除房产纠纷隐患。根据规定,委托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登记的,开发经营企业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三十日内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提交办证所需的必备材料,包括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核表、房地产权证明书、购房人身份证明,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各单位面积分户册,测绘图等,办理《权属证明书》过程最长60个工作日。
  
  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还有很多。特别是签订合同时,有的开发商并未按照要求使用通用的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有可能出现更多的纠纷。因此,买房时有条件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房地产律师陪购,消除买房时可能存在的隐患。毕竟,买房不是一件小事,房款不是一个小数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是什么?行政处罚是处罚的类型之一,行政处罚相对来说是犯了一些违反秩序内容的规定才进行的处罚内容,这时候秉承者信息公开......


·柳州近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柳州近期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政府征地的行为自我国成立以来是一直存在的,故而征地补偿的标准的出现也是较早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地......


·网购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怎么办?
      一、网购假冒伪劣产品赔偿怎么办?跟卖家联系,讲明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觉得是假冒伪劣的理由跟卖家沟通,然后要求退货。如果卖家同意,那就很简单了......


·一、两个人醉驾出车祸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一、两个人醉驾出车祸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通常情况下是1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


·儿童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儿童意外伤害案件中,交通事故是主要因素之一。当孩子遭遇交通事故时,家长会同肇事方协商赔偿金额,这时对赔偿标准有一定了解非常有必要。只有这样......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别有哪些不管是无效合同还是可撤销合同,都是合同效力上面存在了瑕疵,不能按照当事人的意愿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有的人会......


·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是什么?
      交通事故时每个人都不希望发生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但您了解河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吗?下面,我们......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假冒专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假冒专利罪。但在此之前,我们要先对疑似假冒专利的行为进行认......


·工地干活受伤算不算工伤?
      一、工地干活受伤算不算工伤?可以算工伤,属于因工作地点内工作造成的伤害,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


·他项权证到期没去注销的后果是什么
      一般来说,他项权证的到期意味着我们的债务清偿期也应该是正式结束了的,除非是他项权证已经到期了但是我们还是欠有银行贷款没有给偿还完毕的,正常情......


·在我国,随着租房一族的不断增加,可以说现如今的租房者在社会生
      在我国,随着租房一族的不断增加,可以说现如今的租房者在社会生活中已经是很常见,很庞大的一个团体了。所以说,租房者的一些基本利益要是解决不好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