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则构成票据诈骗罪。那么,在实际案件中,我们该如何对票据诈骗罪进行认定呢?具体来说,票据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解答。
  
  一、如何对票据诈骗罪进行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的财物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根据本节第200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票据诈骗的犯罪分子串通,即在实施票据诈骗的前后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策划、商量对策、充当内应,为诈骗犯罪分子提供诈骗帮助的,应以票据诈骗共犯论处。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须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金融票据,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或作废的金融票据、误签空头支票、对票据事项因过失而导致记载错误等,不构成犯罪。
  
  二、票据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
  
  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从一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关于应该怎样认定票据诈骗罪的问题,相信您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已经有所了解吧。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现在人们经济水平的提升,您越来越重视生活的品质,出门的代步工具也由最普通的换成了轿车,这样一来,道路安全驾驶就越发的重要了。但是很多人都......


·安庆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安庆买房子首付多少钱?在一般情况下:首套的房贷,普通居民住房的首付要求不能低于30%,第二套房的贷款首付额不低于60%,买新房的利率会上浮10%;三套房是......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没有感情了女方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需要提交起诉书以及以下相关的证据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


·一、驾驶员的酒精度多少算醉驾?
      一、驾驶员的酒精度多少算醉驾?醉酒驾车标准是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


·现在离婚官司好不好打?
      离婚诉讼在我国诉讼总量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很多人都在考虑所涉及的离婚官司是否自己就可完成,如果当事人自己就能够很好的处理这一问题就会不再......


·犯罪既遂未遂区别都有哪些
      犯罪既遂未遂区别都有哪些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


·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民代理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的内容有哪些在我国的法律诉讼的过程中,民事诉讼案件十分庞大,这也是由于我国民事案件发生的数量之多,人们也往往会选......


·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庭前准备事项有哪些?1、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


·偷税漏税主动补缴会从轻处罚吗?
      偷税漏税主动补缴会从轻处罚吗?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


·一、父母立遗嘱儿女不知情是否生效?
      一、父母立遗嘱儿女不知情是否生效?当然生效。遗嘱属于单方意思表示,无须任何其他人的同意和知情,只要是立遗嘱人自己的真实意思,内容不违反国......


·欠信用卡五险一金能查到吗
      缴纳五险一金不会影响,但是会影响以后贷款。1.商业银行在判断一个人的信用状况时,着重考察的是其最近的信贷交易情况。如果客户偶尔出现逾期还款,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