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子是大部分普通老百姓手上最重要的不动产,离婚后夫妻双方也往往会因为房子的问题而出现争执。那么,新婚姻法颁布后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有什么变化和影响,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为您一一解答。
  
  一、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及各类情况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2017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二、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精神,增值部分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投资在婚后取得的收益,这种收益法律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房屋财产分割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了。可以看出,新婚姻法出台后,对夫妻共同财产作了更详细、严格的定义,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各自利益的合法、合理性。在遇到这方面问题时,先对号入座,分清楚自己属于哪种情况,自然对财产的分割方式大致了解,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应如何进行
      当婚姻遇到一些无法解决和调和的矛盾时,离婚便是大多数人的最优选择了。但是,如果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应该如何进行呢?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


·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一、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多久?名誉权侵权起诉的时效是两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三种时效期间,即普通时效期间......


·一、醉驾由检察院审理要多久?
      一、醉驾由检察院审理要多久?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


·公司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承担什么责任?不管公司的规模如何,在成立的时候,都要通过股东会议选举出一个法人。其代表公司行使各项职权,包括签署一些法律文件,授权他人......


·遗嘱公证费用怎么收费标准 一、遗嘱公证费用怎么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费用怎么收费标准一、遗嘱公证费用怎么收费标准?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一......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银行或者金融机构是不可以随便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等票据的,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其构成要件有主体和客体,刑法也对该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认定标准、量......


·医疗事故鉴定的启动方式
      具体方法是:其一、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即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


·公司债务离婚后谁承担?
      公司债务离婚后谁承担?首先,如果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属于法律上独立的“人”,那么债务就由公司资产偿还,除了股东滥用公司......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
      如何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在实践中,加班费争议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劳动争议,但是由于没有全国统一的工资支付法,所以导致一些问题在实体上适用法律的困难......


·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批准机构是谁?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情况,有必要做出司法鉴定。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现在能够开展精......


·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
      工厂倒闭欠款怎么办?一、倒闭(破产)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1、倒闭(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