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诈骗关于信用卡去哪里自首

如今,我们有目共睹的是线上支付越来越便利,信用卡等业务也涉及相当的广泛,但是其中也存在着一些由诈骗团伙组成的业务领域,不仅骗取大量资金还会盗取一些个人信息,但也会有犯罪分子醒悟的一刻,就想问诈骗关于信用卡去哪里自首这个问题,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诈骗关于信用卡去哪里自首
  
  
  当地公安机关等办法部门可以自首,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你朋友这种行为属于恶意透支,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他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好,在量刑上法官会酌情从轻考虑处罚。会从轻处理,可委托律师辩护。
  
  二、信用卡诈骗罪本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怎么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5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恶意透支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恶意透支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本罪主观要件上行为人是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信用卡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要件上具体表现为四种形式: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涉嫌诈骗犯罪,数额巨大,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综上所述,相信您对诈骗关于信用卡去哪里自首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涉嫌犯罪行为的应该首先到当地的公安机关部门进行自首,警察通过了解相关情况来对案件进行侦查,但即使是去自首也难逃法律的制裁,相对于情况时比较轻的而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标打tm使用会侵权吗
      不会。TM是表明这件商标已申请了,国家局受理了,在拿到注册证之前,大家都可以用,在这期间不能就商标问题来进行维权行为。拿到注册证之后就可打R了,......


·刑事案件羁押不折抵刑期吗
      刑事案件羁押不折抵刑期吗一、刑事案件羁押不折抵刑期吗?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


·工伤认定后单位不赔偿要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需要根据认定的结果来对事故作出处理,其中要是认定属于工伤事故的话,则经过鉴定确认实际造成的伤残等级,那么就可以据此要求单位作出赔偿......


·行行政处罚复议申请书怎么写?
      在生活中,我们与一些刑事的案件的关联是很少的,我们很多时候涉及到的都是一些民事的案件,这样的案件对于一些处罚等基本上涉及到的都是行政处罚。行......


·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
      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一、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在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有名誉权,享有对自己人格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名誉权的特点......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理土地证
      购房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
      一、领取结婚证流程与手续有哪些结婚登记的程序大致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


·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大余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类土地:嘉定镇长生村、水东村、花园村、游州村、同益村、水北村。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0755元/亩。菜地、果园......


·合同纠纷违约金最高赔多少
      合同纠纷违约金最高赔多少《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
      劳动争议仲裁原则一、争议仲裁的调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经过调解不能达成协议,应及时仲裁。之所以规定这一原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