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醉驾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量刑标准的规定是什么?醉驾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法官解释说,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大,一旦酿成事故后果通常比较严重,且该罪拘役刑为1到6个月的自由量刑幅度,本身属于较为轻缓的刑罚,如果适用缓刑,难以实现刑罚威慑和预防犯罪的效果。具体量刑时,根据血液酒精测试的度数和具体情节了,如在高速公路上的量刑就要重点等。血液酒精含量在8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14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1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140毫克/100毫升以上不足200毫克/100毫升的,基准刑为2个月;血液酒精含量在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基准刑为3个月。血液酒精含量每增加60毫克/100毫升增加1个月的刑期。二、关于酒驾醉驾修改后的法律规定1、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该条款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3、醉酒驾车肇事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看出,我国制定的酒驾量刑是非常严格的。可以说,有酒驾的行为就必须进行查处。并且,查处的力度是非常大的。对于酒后驾车、醉酒驾车等都有着不同的量刑标准。对于各位公民来说,生命只有一次,不要用自己的生命来挑战我国的法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实际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最高法院民一庭2021年第21次法官会议讨论认为:实际施工人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指在发包人经承包人催告支付工程......


·非机动车牌照被偷怎么办?
      非机动车牌照被偷怎么办?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说非机动车牌照被偷的事件,每当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都不知道如何去处理,但是如果骑着没有......


·检察院退侦公安会批捕么?
      一、检察院退侦公安会批捕么?未出现新情节,一般不会。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公安进行补充侦查后,公安应当在1个月内侦查完毕,再......


·单位犯非法经营罪如何惩处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是可以有单位构成的。非法经营罪就属于这样一种犯罪,而不同主体犯此罪的,法律中规定的处罚是不同......


·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
      解除合同律师函怎么写众所周知,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满足了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另一方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这个时候,解除合同的一方往......


·如果醉驾提车罚款多少
      如果醉驾提车罚款多少钱?醉酒驾车将以危险驾驶罪处理。法规中并未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罚金数额,但规定了醉酒驾车的数额。醉酒驾车一般除以四位数的罚......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主要是指国家关于管理这种商标权利的有效机关,是属于商标类型中的一种,有着一定认定认可的商标。这商标在我国也是属于比较有知名度的品牌,......


·被告要求笔迹鉴定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内提出
      被告要求笔迹鉴定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内提出一、被告要求笔迹鉴定应该在什么时间段内提出?被告要求笔迹鉴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内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


·男方诉讼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离婚时双方的事情,男方女方都有起诉离婚的权利,可是法律规定了在女方特定时期,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那到底男方诉讼离婚有怎样的限制呢?而在男方......


·被判处拘役会留案底么2023
      被判处拘役会留案底么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